不符合条件的园区当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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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取消宁化县城南化工工业集中区、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溪尾片区和管前片区)、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福建浦城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漳平华寮化工集中区等6个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资格。
化工园区是石化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安全统一监管、环境集中治理、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主阵地。但由于一些地方在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投入有限,再加上管理模式落后和治污水平低下,部分园区还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化工园区安全稳定地运行和发展。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的大趋势下,一些化工园区逐渐僵尸化、空心化。对这些不符合条件、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实施退出理所当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在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化工园区应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并从审批手续、规划布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对建设标准提出严格要求。化工是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物质种类多、数量大,对各类污染物处置和应急防控的要求很高。一个地区是否适合发展石油和化工,是否适合设立化工园区,要根据这个区域的整体功能区定位来判定。如果不具备发展石油化工的基础条件,物流条件不好,环境容量没有,又是人口密集区,那该地区自然不适宜设立化工园区。
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由于理解过于片面,尤其是在唯GDP的驱动下,盲目发展化工园区。一旦获取了园区资质,就认为有了上方宝剑,不思进取,导致园区处于“放养”状态,这样的僵尸化、空心化园区不进行整改、清退,损害的是园区名声,浪费的是国家资源。
目前全国正推进绿色智慧化工园区的建设,积极构建适应石油和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管理体系,对于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园区,必须先考虑扩区、升级,让其更上层楼;对于那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保护不达标、发展滞后、缺乏创新,或者没有发展地方的园区或企业,必须限期整改、强制退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园区建设的孵化器、助推器、火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