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刺客”有违诚信原则
标签:
时评 |

记者近日走进宜秀区安庆大学东边的一家杂货店,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店面内一排排货架上密密麻麻陈列着各类商品。除了部分散称零食贴有手写的价签外,店内售卖的大多数商品均没有明码标价。不同品牌的商品集中混在一起,消费者只有询问才知道具体价格。(《安庆晚报》3月21日)
“价格刺客”之所以是“刺客”,往往因其藏于暗处,利用价签模糊遮挡、价签不规范、计量单位不一等手段来伪装成普通商品,关键时刻“一剑夺命”。近年来,诸如此类的“价格刺客”层出不穷,而刺痛消费者的原因多是价格标注“不合规矩”,如未明码标价、价签摆放混乱、货签不对位等,让消费者被动地掉入价格‘陷阱’。
“价格刺客”貌似是市场自由、买卖自愿,实际上就是利用不规范标价等手段,将一些高价商品伪装成普通商品,从而“套路”消费者买单。“价格刺客”,既是消费者对于一些价格虚高商品的讽刺,也表达了消费者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的不满。可以说,每一起“价格刺客”背后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都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逾越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
诚信经营是商业之本。价格公开透明,质量优质上乘,重量足斤足两,才能赢得口碑、赢得人心。如果商家“唯利是图”,在诚信经营这一底线问题上搞小动作,贪得蝇头小利,最终只能失了口碑又失了顾客,。去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经营者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我国《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这些规定为进一步挤掉“价格水分”,整治“价格失真”等乱象提供了重要依据和遵循。
应对“价格刺客”,除了寄希望于商家恪守道德底线、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外,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将“价格刺客”关进制度的牢笼,杜绝各类变相价格欺诈的“套路”。作为消费者也要练好“火眼金睛”,一旦发现“价格刺客”出没,勇于利用“监管卫士”维权。只有多方共同发力,方能让“刺客”退却,让市场乱象得以净化,营造更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