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减排大气污染物将有补贴
标签:
新闻报道 |
为鼓励相关企业尽早开展并完成工程减排措施,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示了《关于做好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补贴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企业减排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将有资金补贴。
《通知》指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或者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开展工业锅炉、炉窑、涉VOCs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并形成NOx或VOCs减排量的,省财政给予补贴。奖补包括工程减排奖补标准、监管减排奖补标准和空气质量改善奖补标准,其中工程减排奖补中每吨NOx减排量最高补贴2万元,每吨VOCs减排量最高补贴5万元。
对年度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改善幅度连续两年加和平均值全省排名第1名的地级以上市给予1500万元省级资金奖励,对于全省排名第2名的地级以上市给予1000万元省级资金奖励,对于全省排名第3名的地级以上市给予500万元省级资金奖励。
后一篇: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