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考生条件
(2022-06-23 23:40:21)
标签:
高中定向招生考生条件 |
分类: 科研任务 |
望江县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考生条件
1.在初中毕业学校学籍和就读均满三年(休学期间不计入年限);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精神,转入我县初中就读的军人子女;
3.在编在岗国家工作人员正常调动,其子女于2021年9月前转入毕业学校就读;
4.于2021年9月前,因家庭住址正常变动(凭其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原始合同、全额交款及契税发票原件)申请,于2021年9月前转入毕业学校就读;
5.随父母在县外就学,中途转回户籍学区初中就读,或县外应届毕业返回户籍学区初中报考;
6.因父母在县城务工在县城民办初中或县实验学校开发区校区就读,且不存在县内其它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经历, 最迟于2021年9月转入户籍学区初中就读毕业;
7.在我县企业工作或经商的县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或母、学生县外户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户口本),最迟于2021年9月转入我县初中九年级就读;
8.其它不满“双三年”,符合我县义教招生入学条件,最迟于2021年9月转入我县初中九年级就读,且初中学段没有县内公办学校择校就读经历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