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2022-04-26 1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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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 |
分类: 科研任务 |
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市政府集团化办学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共建共享城区学校优质资源为重点,通过组建教育集团模式,提升城区义务教育师资、管理、质量水平,促进城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建城区义务教育集团,整合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加大学校投入,统筹推进教育集团学校制度共建、管理共进、干部互派、师生互动、文化协同,逐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享、协同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组建模式
以“城区优质学校(含分校)+县城规划区内普通学校”为组成架构,根据其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学段学制等实际情况,组建望江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望江初级中学+望江初级中学城北分校〈在建〉+华阳初级中学)、望江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望江县实验学校+望江县开发区分校)、望江县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望江县第一小学+望江县第一小学莲花湖分校+雷阳中心学校及所属村校)共 3个城区义务教育集团。华阳明德小学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共建学校重点建设。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因校施策,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探索构建教育集团内合作运行模式,通过示范引领、资源共享、场地共用、文化生成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
(二)进一步突破校际壁垒,积极探索管理互通、师资交流、研训联动、文化共建、质量共进的体制机制,推动优质学校教育资源的辐射、放大,实现校际之间管理对接、融合发展。
(三)在优化、集成、扩大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充分保障集团成员学校主体地位,保持各法人单位人、财、物等管理独立。
(四)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教育局每年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对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全方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五、主要措施
(一)管理共进。各教育集团要成立由优质学校校长为组长、普通学校校长为副组长,各成员校副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集团章程。采取一体化管理模式,集团统筹管理成员学校,实行连锁式运营,“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教研、统一考核”。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学年开学前,优质学校负责召集集团成员校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学年度集团工作目标和计划,各教育集团每学期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3次,以更好实现校际之间管理统筹、融合发展。
(二)团队互派。各教育集团要本着实事求是、因校制宜、量力而行、行必有效的原则,加强互通互融。要互派团队到对方学校交流,深度参与对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周期原则上为3-6年。优质学校和普通学校派出团队要根据办学规模和教学工作需求,组建包括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5人左右的团队,参与对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共同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制订互派人员的考核奖励办法。各教育集团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校际干部专题交流活动,通过专题研讨、专题报告、专题论坛等途径,相互提高、协同发展。
(三)教研互动。优质学校要聚焦普通学校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建立教研交流机制,特别是加强“双减”背景下作业设计、课后服务、教育教学评价、命题质量等多领域的研究探讨,通过观课议课、示范教学、集体备课、班主任论坛、主题班会研讨、参与班级管理等形式,推进教科研融合发展,共享团队智慧。每学期优质学校安排骨干教师前往普通学校开展课堂交流展示、名师送教活动不少于3次,负责组织集团培训不少于1次;每学期普通学校安排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不少于3人次,每月至少安排3名以上教师不少于1天时间到优质学校跟班听课。各集团学校每学年至少共同组织1次班主任工作论坛、1次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等,鼓励教师间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各集团学校要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通过面对面指导、集体备课评课、名师工作室、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课堂教学和教科研的有效性。
(四)学生互访。各教育集团学校可根据实际,组织学生开展交流活动,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学生搭建一个交流学习、增进友谊的平台,推动学生之间广泛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写书信、发微博、交“笔友”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共同举办征文、演讲、绘画、书法、舞蹈、体育等活动,互派学生参加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适时组织一次“手拉手,共成长”互访活动,开展学生之间的“寒暑假综合实践活动”,实现学生在活动中交流,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共建,在活动中加深理解、增进友谊。
(五)资源共享。各集团学校要建立优化资源共享共用机制,推行学生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课后服务联合运作机制,开放图书室、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提供必要的教师指导,整体提升集团在学生德育、体育、科技和艺术活动及家校合作等方面的水平。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由优质学校牵头,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采取优质课程资源网上共建共享、网上相互听课评课、网上一体化教研和教师培训等方式,实现集团成员学校无缝对接和课程资源的动态实时共享。
(六)文化协同。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以先进校园文化引领普通学校发展。在充分尊重普通学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优质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指导和帮助普通学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学校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强化党建联学联建,开展联合党课、主题党日、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政治理论联学,共同探讨“党建+”教育模式,以党建融合发展推动集团学校教育快速发展。
六、实施步骤
(一)组建集团(2022年4月)。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实际,组建若干教育集团,制定实施方案。
(二)建章立制(2022年4月-6月)。各教育集团结合实际,由集团中优质学校牵头制定集团章程、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教师培训交流、教学管理、评价考核等制度。
(三)实施推进(2022年6月起)。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实行章程管理,认真遵守集团内各项制度,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取得新成效。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督导、基教、人资、财务、规建、教研等股室负责人和各教育集团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指导、评价和监督,帮助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实行章程管理。各教育集团学校要会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办学章程,在人员、课程、活动、保障等方面统筹安排,细化工作内容、方法、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定期对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思路,每学年末报送书面工作总结。
(三)给予保障支持。县教育局将从经费保障、教师配备、评优选模、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和倾斜。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可在集团内学校流动。集团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助政策,鼓励教师双向流动。各教育集团成员学校要对参与交流及相关活动的人员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纳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在项目及师资配备上予以重点支持。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教育局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督查,把推行城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