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关于开展安庆市“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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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关于开展安庆市“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快推进望江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实现望江教育现代化,根据《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宜教体发〔2021〕5 号)、《望江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望教〔2018〕31 号)精神,拟开展望江县“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范围
(一)名教师
1.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望江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中附件1《望江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公开评选的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均可申报(往届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报推荐)县级骨干教师。
望江县“三名工程”评选推荐委员会,在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县级骨干教师中,依据《望江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中附件2《望江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和管理办法》及《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进行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和评选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
原则上要求提供近五年材料时间界定为2016年1月至今。
2.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按照《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附件1《安庆市名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要求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推荐、上报。若上报符合人条件的人数超过市级下达指标数的则择优推荐上报。
(二)安庆市名班主任
按照《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附件2《安庆市名班主任培养和管理办法》要求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上报。若上报符合人条件的人数超过市级下达指标数的则择优推荐上报。
(三)安庆市名校长
按照《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附件3《安庆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和管理办法》要求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上报。若上报符合人条件的人数超过市级下达指标数的则择优推荐上报。
二、评选名额分配
2021年全县计划推荐评选673名县级骨干教师(具体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并在此基础上评选500名县级骨干教师,15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
三、评选程序
1.各学校(幼儿园)通知本校(园)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2.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专人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按推荐名额分配数(见附件1)上报推荐名单,名单应按学校初审情况从高到低拟排序。
3.各学校(幼儿园)上报名单和推荐材料:评审推荐情况汇报材料一份(说明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和公示情况等),并附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的《评选推荐专项会议记录》复印件。报送材料为:《望江县“三名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见附件2);《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4、5、6);个人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
4.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先按学校推荐名单先后顺序确定各校推荐人数的70%为县级骨干教师名单,再分学段、结合学科等结构统评确定剩下县级骨干教师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按学校推荐名单先后顺序确定各校推荐人数的40%作为县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个人自愿,在《县级骨干教师推荐评审汇总表》备注中同时填报“带头人”)参与全县分学段统评,再根据评审情况结合学科结构择优推荐县级学科带头人人选,报县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
5.业务考核。县级学科带头人须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分低于85分的不得入选县级学科带头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公示确定。经审评和业务考核后,县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下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县教育局及时成立 “三名工程”评选推荐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副组长:陈刚(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中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殷国斌(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方新华(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开展,积极营造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增添活力。
3.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操作,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召开评选推荐专项会议进行集体审核,民主票决。要有书面的评选推荐专题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4.要合理统筹推荐的各学科人选比例,注重教学一线中青年优秀教师的选拔推荐。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质量。
5.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6.各学校(幼儿园)上报名单和推荐材料时间截止到11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宇和
邮箱:电子稿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人事股王宇和处。
附件:1.望江县“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望江县“三名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
3.望江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审表;
4.5.6见《关于开展安庆市“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21〕122 号)附件4.5.6;
7.个人上报材料清单;
8.关于印发《望江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9.《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
10.关于开展安庆市“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望江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