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核验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根据安庆市教体局师训[2019]139号文件要求,我县定于7月4日至9日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进行学时认定,并对《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审核验印。
请各校在暑假期前做好如下工作:
1.请根据各类培训人员合格名单填写(附件一)《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认定审批表》(教体局)和《安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信息登记表》(人社局)。国培计划(2020)、全员远程培、各类省市认可的培训(提供结业证原件复印件)在《安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信息登记表》备注栏备注,其他人员一律不给予验证。
2.2020年入职新教师验证必须按照国培计划要求提供跟岗实践培训活动评价和考核材料(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
指导教师指导示范活动(指导教师指导教案两份、学员听课记录两份、听课总结反思两份);新教师跟岗实践培训活动(指导教师提出指导意见修改的教案4份、指导教师听课记录4份、听课指导意见4份),培训活动内容与上报计划一致;新教师培训总结报告(手写、回顾、分析、寻找对策、明确目标及努力方向等1份);新教师跟岗实践活动照片。
根据国培计划资金管理要求各校必须提供活培训经费使用的原始才材料及复印件(800元/人)。材料不齐全,新教师将不予以办理新证。
电子档案要求每人一个文件夹。每人一张2寸照片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请各校按照(附件二)的时间安排将《继续教育证书》及《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认定审批表》、《安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信息登记表》、新教师培训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送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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