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望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4-19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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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论文评选 |
分类: 评选表彰 |
关于开展 2021 年望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
为推进全县中小学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水平,总结与推广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促进全县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 2021年继续开展望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领域)
2021年参加望江县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有以下五类:幼儿教育;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综合与实践活动(初中)、通用技术(高中);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
二、论文内容
近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三、参评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科学性、前瞻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 3000~5000字。
2.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省、市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省、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 不再参评。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评选时间
分学校初评和县级评选两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评由各校组织评选,未经初评的作品,不得上报。通过县级评选,推荐部分优秀论文参加市级评选。县级评选由县教研室组织实施。
教师个人在线申报在5月 14日前完成。
2.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每位教师只能提交一篇参评论文,每篇论文原则上署名 1人,不超过两人。(到目前为止省评论文文件还没有下发,请老师们保留好提交论文的电子稿,届时按照省评论文的要求上传至平台。)
(2)学校评选推荐
参赛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必须严格把关,杜绝论文抄袭造假现象。论文作者自行查重,并将参加县级评选的论文查重结果截屏,打印,交学校。
各校在初评结束后,于5月
各校(园)上报参评论文总篇数见《望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荐参评论文数额表》。每位教师限报一篇,各校每个学科上报论文篇数不超过该学科教师数的25%。
(3)县级评选
县教研室将按规定的程序,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评选组专家严格评选。
五、其他事项
1.论文评选是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抓手,各校务必以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宣传组织,做好本项工作。
2.本次县级论文评选将按20%、30%和 40%的比例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并颁发获奖证书。
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评选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自行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