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部分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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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部分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公共必修课培训
2020年度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科目的培训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依托安庆市人事考试院(人事培训中心)“远程教育平台”(http://www.aqpta.com)实施进行。
1.培训内容:根据省厅皖人社秘〔2020〕70号文件要求,我县2020年度公共必修课科目确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需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未参加学习或学习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不予推荐评审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培训对象:全县各级各类企业(含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条管单位请主管部门向我局出具有受托培训委托函)。
3.学习流程:(1)登录学习(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远程教育”→默认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十八位,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需每隔十五分钟要点击“刷新”按钮以获取最新学习进度);
(2)在线考试(须所有视频看完才能考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交单位从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办人员。
4.公需课检查验收时间、地点: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省、市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后对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按参学人数的1%进行随机抽样检查验收,对随机抽样人员进行现场考试(或上机),届时,请市、县部门领导现场督考验收,以防止不实际学习、他人代学代考,对抽考不合格人员,取消年度继续教育考试合格成绩;对无故缺考者视为考试不合格,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予验证。请各参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好2020年度继续教育检查验收工作。
(二)专业必修科目培训
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单位,可依托相关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科研、生产、业务发展需要,自行开办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必修科目培训,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全县经济、政工、社工、土地测绘等系列专业必修科目培训委托市人事培训中心进行学习,帮助完成继续教育专业必修课任务(见市人事培训中心网站通知)。
(三)培训时间及公需科目报名流程
1.培训时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开课时间定于2020年8月3日,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8月31日前完成,其他人员11月30日前务必完成。请各参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
配合好2020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2.公需科目报名流程
报名缴费报名时间:2020年08月03日-08月07日(由于安徽省财政非税系统的更新,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逾期将无法开具发票)。根据有关规定,公需科目30课时,2元/学时,合计60元。(报物价部门备案)请各单位集中组织好继续教育报名、缴费工作。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皖政〔2000〕24号):企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代报名的各单位,先到县人事考试中心申报本单位的学习人数[提供继续教育学习人员名单纸质件、电子件(身份证号认真核实,不能有错误)],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到市人事培训中心申报,取得并通知各参学单位的缴费虚拟帐号,各参学单位根据各自的缴费虚拟帐号进行缴费后(提供缴费回单或截图),再由县人事考试中心报市人事培训中心开通网络培训学习。
(2)现场报名的各单位到市人事培训中心三楼现场缴费(303室5347256),登记(拿缴费发票到300室左5347133)开通网络培训学习。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2020年度继续教育参训安排。各单位要尽快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其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初审,做好整体规划、统筹安排。
(二)按时完成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各单位要按规定的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时间,将本单位验证对象的证书以及《安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表》,按照规定渠道报送验证。
市人事考试院(人事培训中心)联系人:江为苍
联系电话:0556-5347133
县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人:徐宗保
联系电话:0556-5799199
附件:安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信息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