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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2020-07-29 14:43:45)
标签:

望江县2020年

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分类: 初中教研

望江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四、志愿填报与建档

五、严格执行中招加分政策

六、招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课学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省、市示范高中录取的各类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高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4C以上。

2.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即按照批次,依据成绩,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各项等级(第)综合择优录取。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首先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等级择优录取(A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再相同,则按语数英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单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仍相同,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A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

3.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市教体局与市卫健委《关于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开展教育关爱的通知》(教体基〔2020〕23号)精神,对参与定点收治医院一线救护工作及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同批次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关考生资格由县卫健委提供认定名单,县教育局会同县卫健委核定。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与非省示范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批次招生。该批次招生结束,公办学校一律不补招;民办普通高中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自主补录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如果学校招生数不足一个正常班,不能正常办学的,学校可以申请当年停招,已招学生根据其志愿,向同批次学校调剂录取。

(二)志愿设置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四个批次。

1.提前批次:望江二中自主招生。限望江二中2020年自主招生的创新卓越班预录取学生填报。

2.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设置二个学校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包括统招、定向志愿。

3.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扶贫计划,只允许进入国家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填报。设置二个学校平行志愿。

4.第三批次: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六个学校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填报一个统招志愿。

(三)录取办法

   1投档方式

投档前对考生依据下述排序依据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第二排序依据:对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文化课各科成绩等级,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等,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第三排序依据:语数英总分;第四排序依据:依语数英顺序排单科成绩高低;第五排序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第,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等,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

    2投档轮次

第一轮次:录取提前批次志愿。对望江二中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进行投档,根据考生志愿录取。

第二轮次:录取第一批次志愿。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依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类型的投档顺序依次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招生。本轮次望江二中统招计划为县局下达望江二中统招计划与望江二中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之差。

投档过程: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第一志愿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含统招、定向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第二志愿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含统招、定向计划)已满,则返回投档顺序位,等待后续投档。

第三轮次:录取第二批次志愿。对省示范高中扶贫计划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平行志愿一、二顺序逐个检索投档。若计划已满,则返回投档顺序位,等待后续投档。

第四轮次:补录省示范高中未完成计划。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则按投档顺序位,根据未被省示范高中录取考生的省示范平行志愿一、二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第五轮次:录取第三批次志愿。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平行志愿一、二、三、四、五、六顺序,按照填报志愿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逐个检索投档。

(四)录取说明

1.实行按录取批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同一批次考生录取完毕,再录取下一批次考生;同一考生不重复录取。

2.若第一、二批次招生计划在其录取轮次中未完成,则面向全县前面录取轮次未被录取的余下考生实行补录。

3.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未报到且未向学校说明原因申请延迟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入学,其他普高学校不得再录取。学校不得为未录取、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七、招生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招生政策公开制度

(三)规范招生宣传

(四)严肃中招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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