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0-06-04 17: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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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
分类: 评选表彰 |
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及时宣传表彰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度安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体团〔2020〕64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市、县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2020年6月前在校在籍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市、县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或受到表彰、能积极配合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活动;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学科发展均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志愿服务活动以及社团活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市级“三好学生”须获得过县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担任班级及以上干部职务一年以上;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过县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先进班集体”标准是: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班主任能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学习氛围浓厚、竞争意识强,在全校师生中广受好评;勇争先,班级特色突出,班干部能积极构建班级文化,班级实践丰富,能以学生的能力发展为重,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能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级“先进班集体”须获得过县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三、名额分配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根据各校学生数、班级数,结合学校参加县级以上艺体、科技创新、普法教育和各项德育综合实践等活动情况进行分配,突出全面育人、活动实践育人导向作用。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
四、评选要求
1.为积极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呼应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先评优工作操作程序,严格把好审核关。
2.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团委(团总支、少先队)等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扬民主,以班级推荐、综合考核的评选办法。要体现先进性,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充分释放正能量,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出来。
3.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不搞人为拔高。各学校推荐人员名单必须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填表上报县局审批。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推荐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需分别认真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双面打印自制)。学校审核盖章后连同开展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如个人申报材料、会议记录、公示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报我局团工委审核,相关材料由学校存入学生档案,其中“市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审批后存入学校业务档案。
2.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校审核后上报“汇总表”(表样附后)及评选的过程性材料(会议记录和公示材料各一份)。同时市、县两级“汇总表”须上报execl格式的电子稿。
3.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2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檀祝静
邮
附件: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汇总表及各类登记表表样
望江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