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安庆市先进教研室、教研组、教研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发局)教研室,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研工作,推动教研制度创新,强化核心驱动力,总结、推广全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和表彰在教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科研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七届先进教研室、先进教研组和先进教研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教研室、学校教研室;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学科教研组;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含班主任),县(市、区)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先进教研室评选条件和标准
1. 组织机构:教研室具有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科学高效的教研管理机制,
教研网络健全和完善,教研室人员配备合理,职能健全,分工明确,领导得力。教研室硬件设施适应现代教研工作需要。
2. .履职尽责:认真履行“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紧密结合当地教育实际,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领学校和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 .常规管理:教研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近两年来工作计划、总结及教研活动过程性材料保存完整。
4.. 工作实效: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教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促进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面成效突出。在促进本地区校本课程建设和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方面成效突出。在促进本地区综合评价改革实验中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成效明显。
5. .科研成果: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的教研员、教师近两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学术期刊(有
CN 刊号)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等不少于
3
篇, 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二)先进教研组评选条件和标准
1. 教研队伍:全组教师师德形象好,教研风气浓,协作意识和团体凝聚力强;
教研组帮扶结对工作开展正常,年轻教师成长快;教研组长工作务实、勇于创新,
在本组内威望高。
2. 常规工作:教研组有计划、有总结,计划科学,目标明确,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阶段总结有提炼、有反思;教研活动开展正常,做到定时间、定场地、定要求、定内容,活动记载详细及时,各种档案及资料齐全;组内成员互相听课、评课形成常态。建立定期的教学设计、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3. 校本教研: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均能较好地完成校本培训的个人研修任务。
4. 活动参与:认真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和培训,不随意缺席或迟到早退;积极承担上级教研活动,组内有骨干教师在校际或上一级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讲座、经验介绍等任务。
5. 教学能力:整体课堂教学水平较高,学科教学成绩在本县(市、区)平均成绩以上,在本县(市、区)有一定的知名度;组内教师在县、市、省各种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人次多。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注重发展学生特长,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6. 教研成果:组内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近两年来,有教师在市级优质课评选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市级论文评选中多人次获得一等奖,并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等不少于
2
篇,同时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7. 特色推广:善于总结和提炼教研组或个人成功教育教学经验,并在本县(市、区、市直各校)有一定影响。在综合评价改革实验中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
(三)先进教研个人评选条件和标准
1.
师德师风: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热衷教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为人师表、团结合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2.
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转变教育教研方式,以及指导、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等方面成绩显著。
3.
教研成果: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近两年来,教科研成果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获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中获一等奖
1 次,或在市教研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中执教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
1 次,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案例、教学设计)评选中获一等奖
1 次,或在省级及以上“微课”、“一师一优课”评选中获“优秀”等级
1 次;发表:在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含综合评价改革实验、中考高考等全市性重大活动分析报告资料汇编)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
1 篇;课题:以骨干成员身份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取得实质性成效(专职教研员须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4.
区域影响:积极推进先进课程理念与方式方法的落地实施,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建设和校本教研实践,在全市或本县(市、区、市直各校)教师中有一定的影响。
5. 专技资历:教龄不少于
5 年。
三、其他相关事项
1.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教研室组建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
2.
本文件中的“近两年”界定为“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
3. 各县(市、区)教研室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标准,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市直学校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市教研室负责)。同一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先进教研室不超过
3 个、先进教研组不超过
6 个。先进教研个人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限额见文件附件表格所示,杜绝不符合“教研成果”三项基本条件者申报,宁缺毋滥。各推荐单位亦应酌情统筹同一学校人数,原则上较大规模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
5 人。
4.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根据文件报送充分的相关佐证材料。各类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各种发表提供期刊原件,科研课题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同一证书在本次评选中需多处使用时,原件优先放入先进教研个人材料中,其他材料中摆放复印件并注明“原件见
XX 处”。先进教研个人评审条件中除“教研成果”外,其余四项用一份自述性材料佐证即可(单位法人代表审核材料真实性并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先进教研个人申报材料每人一个纸质材料袋装封。
5.
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教研室于
5
月 6-8
日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
1
份)报送至市教研室理论研究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还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
3),并将电子稿报相应县(市、区、市直学校)教研室汇总后统一推荐报送至市教研室江龙林同志电子邮箱:aqsjysj@163.com 。
6. 各类申报材料在市评审结果文件发布后的
30 天内,由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教研室安排专人到市教研室统一一次性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