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小学乡村首席教师考核细则
(2019-05-28 16:30:43)
标签:
首席教师 |
分类: 评选表彰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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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10分) |
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安庆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规范从教行为,不断提升道德修养。年度考核合格得6分,年度考核优秀加2分,获得县及以上“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加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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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交流 (10分) |
首席教师在三年聘期内至少有两年及以上参与交流,并承担教学任务。首席教师在城镇学校(单位)的,要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交流;首席教师在中心学校的,要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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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 建设情况 (10分) |
工作室有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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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教师及相关成员有工作职责、年终总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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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建设成效明显,受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政府部门表彰加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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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10分) |
首席教师每年至少阅读3本教育专著、专业知识书籍,坚持阅读不少于1种核心期刊杂志,累计撰写有理论深度的读书笔记或反思体会不少于5000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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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成员每人每年阅读2本及以上教育教学和学科知识有关专著,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且有一定理论深度读书笔记或反思体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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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教师每月组织工作室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含磨课、备课等)不少于1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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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乡村青年教师 (25分) |
首席教师与成员签订培养责任书,经常进行沟通交流,并能做到有主题、有时间、有记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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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的教师攀升为中心学校骨干教师,或荣获乡镇综合表彰,或获乡镇教育教学竞赛(教学论文、优质课、信息化大赛)一等奖。 |
梯级攀升上分值取最高值,不重复计算。如果指导多人获奖,至多按照2名成员得分最高值累加。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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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的教师攀升为县级骨干教师,或荣获县级综合表彰,或获县级教育教学竞赛(教学论文、优质课、信息化大赛)一等奖。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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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的教师攀升为市级骨干教师,或荣获市级综合表彰,或获市级教育教学竞赛(教学论文、优质课、信息化大赛)一等奖,或微课获“省优”。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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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的教师攀升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或荣获省级综合表彰,或获省级教育教学竞赛(教学论文、优质课、信息化大赛)二等奖,或微课获“省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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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 (10分) |
首席教师每年做乡镇或学区以上教师培训讲座至少1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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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工作室成员每学期执教校级公开课至少1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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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每学期开设校级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至少1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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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在届期内开展面向乡镇学校教育教学活动1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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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任务 (10分) |
届内至少承担1个县级以上课题,按时完成年度研究任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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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教师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科研论文至少1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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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成员每年在市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累计至少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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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 (15分) |
工作室积极承担校本培训课程的研发、讲授和指导工作,并在届期内完成校本课程的研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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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期内至少应建成本学科本学段校本课程教材(文本或视频)一本(套),在本校或本学区或本乡镇推广和使用,并初显成效。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