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化学)
(2019-03-15 1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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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
分类: 科研任务 |
化学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考试大纲。化学学业水平考试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素质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基本目标。命题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导向性原则。命题充分体现高中化学新课程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科核心素养为考试宗旨,促进学生富有个性的学习。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命题必须与化学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要求相一致,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试题内容科学、难易适当,试卷结构合理。试题设计兼顾使用不同版本教材的学生,要让学生不会因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而遇到知识或技能方面的障碍。
3.基础性原则。突出学科特点,注重化学核心知识、基本观念和科学方法。在考查化学基础知识与技能的同时,重视考查学生的科学探究和创新意识,关注证据推理和模型认知,同时在试题素材和内涵中体现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让平时经常亲身经历和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学生在应考时发挥他们的长处。
4.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突出化学与生活、社会、工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科技发展的密切联系,从日常生活的常见现象中选择试题素材,体现从生活走进化学,从化学走进社会的基本理念,引导学生主动关心与化学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体现化学教育的人文价值。
二、考试性质与目标
(一)考试性质
化学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要求,全面考查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化学基础性学习的省级水平考试。考试着眼于引导高中学生获得较为全面的化学学科核心素养,为其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化学试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避免需要用特殊背景知识进行解答的试题,避免偏题、怪题;联系实际的试题应符合高中学生的生活体验。
(二)考试目标
考试目标是化学学科高中课程学习所要求达到的高中学业最基本的学习目标。考查时将紧扣核心化学知识,注重知识获得的方法与过程,特别关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同时体现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的素养要求。考试目标主要有认知性学习目标、技能性学习目标两部分,具体如下:
1.认知性学习目标的水平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下列四个层次。
A:知道、说出、识别、描述、举例、列举(即识别“是什么”)
B:了解、认识、能表示、辨认、区分、比较(即明确“是什么”)
C:理解、解释、说明、判断、预期、分类、归纳、概述(即懂得“为什么”)
D:应用、设计、评价、优选、使用、解决、检验、证明(即能够“综合应用”)
2.技能性学习目标包含“初步学习、模仿”“初步学会、独立操作、完成、测量”“学会、掌握、迁移、灵活应用”三个由低到高的水平要求。技能性学习目标可结合纸笔测验和操作考查进行考核。
3.《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相关的体验性学习目标可渗透到“内容标准”中的知识内容进行考查。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范围
必修模块“化学 1”和“化学 2”,选修模块文科选“化学与生活”、理科选“有机化学基础”。
四、例证性试题
五、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科学基础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均采取闭卷、纸笔测试方式进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部分各地或学校可自行组织实验考核。
(二)卷面分值
科学基础共 150 分,其中化学试卷 50 分。
(三)考试时间
科学基础考试时间共 120 分钟。
(四)试卷结构
1.化学学科知识内容比例“化学 1”和“化学 2”占分约 80%,“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占
分约 20%。
2.试题难易分布结构
较容易题 约占 70%中等难度题 约占 20%较难题 约占 10%
3.试题类型分布结构
选择题 30 分
非选择题 20 分
(“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只设置选择题,每模块各 5 题,文科选“化学与生活”、理科选“有机化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