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望江县第四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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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第四届学带学科带头人评选骨干教师评选2018年望江县 |
分类: 评选表彰 |

关于开展望江县第四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县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快名优教师成长步伐,根据《望江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拟评选出第四届望江县
一、评选条件、范围
依据《望江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公开评选的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均可申报(往届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报推荐)。
二、评选名额分配
2018 年全县计划评选 700 名左右县级骨干教师,并在此基础上,评选 160 名左右县级学科带头人。具体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 1。县教育局事业股室教研人员可根据选拔条件推荐学科带头人人选若干名。
望江县第四届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程序
各学校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按推荐名 额分配数上报推荐名单,名单应按学校初审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各学校上报名单和推荐材料:评审推荐情况汇报材料
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见附件 2);②《望江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③个人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6)。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 核、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先按学校推荐名单先后顺序确定各校推荐人数的 70%为县级骨干教师名单,再分学段、结合学科等结构统评确定剩下县级骨干教师名单。并在此基础 上,按学校推荐名单先后顺序确定各校推荐人数的 40%作为县级学科带头人侯选人参与全县分学段统评,再根据评审情况结合学科结构择优推荐县级学科带头人人选,报县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
业务考核。县级学科带头人须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分
低于 85 分的不得入选县级学科带头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6.公示确定。经审评和业务考核后,县名师培养工程领
导小组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由县教育局下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评
选推荐活动开展,积极营造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激
2.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
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遵循公开、公平、
要有书面的评选推荐专题会议记录留档备查。要合理统筹推荐的各学科人选比例,注重教学一线中 青年优秀教师的选拔推荐。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质量。
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 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各学校上报名单和推荐材料时间截止到 3 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平 电话:13955699771
邮箱:相关电子稿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人事股徐平处。
附件:1.望江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 一览表
2.望江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表
3.个人上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