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2022-06-09 03:04:03)第七十二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薄,薄者不知。聖人不积,既以为人矣,己愈有;既以与人矣,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为而不争。
译文
质朴之言不粉饰,粉饰之言不质朴。是道者不可辩驳,可辩驳者不是道。知道者不薄德,薄德者不知道。聖人循道循理循法顺民,积不积而无不积,既以佑人助人为人民服务矣,而己愈有;既以佑人助人与人矣,而己愈多。自然的原则,济卋利物而不虐人害物;聖人的原则,济卋利物而不与民争利。
注释
信言:真话实话,真语真言;质朴之言。信:诚,真心诚意;真实,不虚伪;证实,应验。质朴:朴实,不矫饰;朴实淳厚。朴实:朴素;质朴诚实;踏实,不浮夸。淳厚:淳朴敦厚。
美:美化,美饰,粉饰。美化:加以装饰或点缀,使显得美观或美好。粉饰:涂饰表面,掩盖污点或缺点。粉饰的本意是涂饰表面;引申为:刻意地掩盖或美化事物的缺点和纰漏,用邪说谬论来掩饰事物的真相;通常指不客观不公正的言论。
善:德;同于大道;知道,守道,循道,惟道,是道;是道是理是法,惟道惟理惟法,循道循理循法,因道守法循理,因道守法遵循规律,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依道守法遵循规律。
辩:辩驳。辩驳:辩难驳诘,争辩反驳;提出理由或根据来否定对方的意见;提出论据,进行辩论,以反驳对方的论点。不可辩驳:指理论精辟,证据确凿,使人无法辩驳。
知者:知道者,守道者,厚道者;循道循理循法者,因道守法循理者,因道守法遵循规律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者,依道守法遵循规律者。《韩非子•大体》:“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
薄:扁平物体上下两面之间的距离小,与“厚”相对;淡,少;看不起,慢待;薄德;不厚道;不庄重。
既以:既然已经;既然因为。以:依,按照;因;表示目的。
为:(1)替,给。(2)帮助,卫护,佑助。佑助:庇护;帮助;保佑;佐助。佑:保护;助,右助,辅助,帮助。佐助:佑助;帮助;支持。(3)行,做,办,办事,做事,服务。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
与:(1)(会意。小篆字形,“一、勺”合起来,表示赐予别人东西。“與”,从与,从舁( yú),共同抬起,与,给予。合起来表偕同、朋友。本义:赐予,施予,给予)
(2)同本义。
与,赐也,通作“与”。——《正字通》
又如:赠与(赠给);交与(交给);与人方便;与受同科(行贿和受贿的人受到同等的处罚);与虎添翼(给老虎添上了翅膀。比喻给力量或才能很强的以助力,使其更强)。
(3)亲近。公先与百姓而藏其兵。——《管子》
(4)类;同类。
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光节而已,少曲与焉。——《国语》
(5)交往;交好。
孰能相与无相与。——《庄子•大宗师》。释文:“犹亲也。”
又如:相与(彼此往来;相互)。
(6)奖赏。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商君书》
又如:与奖;与津贴。
(7)赞许;赞助。如:与助;与人为善。
(8)帮助,援助。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战国策•齐策》。注:“犹助也。”
(9)为,替。如:与我想想。
(10)合乎。如:与地(凡合乎地道者,则得地利);与天(凡合乎天道者,则得天助)。
(11)和;同。如:人与自然,自然与人。
利:济人利物,济卋利物;爱人利物;利用;利益(跟“害、弊”相对);吉利;顺利;便利;施利;使有利。
害:(1)(会意。从宀( mián),从口,丰( gài)声。从“宀”、从“口”,意思是言从家起,而“言”又往往是危害的根源。本义:伤害,损害)
(2)同本义。
害,伤也。——《说文》
害者,利之反也。——《韩非子•六反》
又如:害心(害人害物的心思。即杀心);害马(本指损伤马的自然本性。后凡足以损害同类或团体的人,都称为害马或害群之马);害虐(伤害虐待);害身(伤害身体)。
(3)妨碍,妨害。害,妨也。——《字汇》
(4)谋杀,谋害;杀害。如:谋财害命。
(5)妒忌。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6)加祸。鬼神害盈而福谦。——《易•谦彖》
(7)灾害;祸害;害处(跟“利、益”相对)。如:害咎(灾祸);害患(祸患);害灾(灾害)。(8)有害的(跟“益”相对)。如:害虫。
(9)使受损害。如:害人不浅。
(10)患病,发生疾病。如:害不好(生病);害病(生病、患病、染疾)。
(11)虐人害物。虐人害物:残害百姓,残害人民,害人害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