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之后,不允许你还是不懂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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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上什么是强奸罪?拒绝废话,核心只有一点,那就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订婚不代表认可,结婚也不代表认可,甚至性从业者在法律上也有拒绝的权力,甚至是收了钱不退钱,也就是仙人跳,作为男性如果用强,依然涉嫌强奸罪。这也是为何男方订婚,支付彩礼,依然会被定强奸罪。所以,借结婚索要财产无论是否成立,在法律上不影响强奸罪成立,这就是我国现代的法律。你可以不认同规则,认为不公平,题外话作为男性我也觉得不够公平,但在规则没有被修改之前,请你务必尊重规则,不然可能吃官司。
举个例子,你和一醉酒姑娘一起宾馆开房,第二天姑娘报警强奸,那公安抓你的可能性非常高。高到什么程度呢?这种情况下不认定强奸罪,能上最高院的公报案例。能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有何特殊呢?其一,当时录像证明女方当时还是相对比较清醒的;其二,姿势是背入,不自愿也没法如此。综合其他相关情况,并非只是姿势,法院认定这不是强奸。这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其实是告诉全国法院,不要醉酒的都认定强奸。
再举一个例子,这也涉嫌强奸罪。大哥约主播出来,双方一起去宾馆,本来带帽子的,中途大哥偷偷的把帽子给摘了,第二天主播去报警。大哥属于典中典强奸罪。
还是位大哥,在他快要冲向高峰时,女主播撒娇,大哥再买个lv包包,不然自己顶不住了,让大哥暂停拔出来。大哥没同意买包不管不顾,继续冲刺,主播报警,大哥最后是进去的。
很多案件,十个男的至少八个会觉得冤,但在强奸罪这事上,我国法律是保护女性权益,而不是疑罪从无。
再举个例子,学生情侣吵架冷战几天,双方复合后干柴烈火,事后还一起打游戏。男方希望再来一次,女方明确表示拒绝,男方来强。事后女方报警,不要犹豫,该案男子最后是进去的。
对于订婚强奸案结果,有人说,以后会有大量情感纠纷变为三年有期徒刑。也有人说,这是一场良好的普法教育,一定要尊重女性。
最后,男同胞不想惹事的,可以看一看著名法学教授罗翔老师对于中半推半就的说法。
“所以我们依然要尊重女性说不的权利。如果你就是基于,他这不就是半推半就吗?那这也只是你的偏见,你要为你的偏见付出代价。我表达清楚没有,因为这属于事实错误,还是评价错误,评价错误啊,因为他已经明确的表达了拒绝。他说不了,但是你说这不就是半推半就吗?那这是你的偏见,属于法律认识错误。”
罗翔老师讲法很明确,半推半就的解释权在女方,男方认识错误就得担责。
很多人很悲观,认为大同订婚强奸案会像鹏宇案改变中国人扶老人做法一样改变中国男女交往,在我看来,有点推导过度。虽然前几天大同的订婚强奸案被判了三年,但是山东版的订婚强奸在侦查两年后,办案机关认定不构成犯罪。
今天就唠到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