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法拍房,原房主蜗居在地下室,如何清房?千万不要诉讼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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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拍房 清房 排除妨害
咨:
杨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法拍了一套房,产权已过户到我名下,原房主不肯搬走,搬走要我再加60万。房屋买下来是180万,我是同一小区的,所以知道情况,房屋市价240万左右,房价合算的,才买下来的。我们这房屋带地下室的,原房主赖在地下室不肯定走,说法院就拍卖了上面的房屋,下面地下室没拍,还是他的。同一小区的房屋地下室都是归业主的。地下室没有房产证的,也不在拍卖公告上。杨律师怎么办?有啥办法清房?需不需再打一个清房诉讼?
律:
首先,一定不要打官司,因为购买的是法拍房,法律规定上是法院负责清房,所以,后面起诉对房屋排除妨害,打赢官司见到的还是法拍帮你清房的那几位法官,同样的事,同样的人,所以咱没必要再来一遍。
其次,法拍房不低于市场价7成就属于正常。240的7成168万,你出资180万,出价层面属于正常交易。
此外,你说地下室没在拍卖公告,整个小区的地下室都没有产证,具体说说这地下室到底什么情况?主要就是房屋实际情况,以及物业、街道、房管局相关部门对此的态度。
咨:
地下室没有产证,也没上法院的公告,但小区所有地下室都属于上面业主的。一般都是房屋里面直通地下室,但是对方呢把正常房屋联通地下室的通道封了,然后从其他地方开了个口。因为对方本身是房管局的,所以,房管局完全不管。物业和街道是站我一边的,想让对方搬走。但是对方就老赖不走。
律:
其一,房屋地下室没有产证,也就是没有产权,所以,法院没法拍卖没有产权的房屋。
其次,可以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解释下,你对房屋地下室的合法性。房屋属于主物,地下室属于从物。当然,很多问题靠合法性正当性没法解决问题,因为对方一开始就想着耍赖。
其次,如果可以,可以尝试着联系物业、街道,寻求他们的帮助,就是他们在小区里贴出告示,让对方限期搬离。因为有了这动作,到时对方说遗失贵重物品,也找不到你身上。
同时,你可以通过EMS快递通知限期搬离,进一步稳定自己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接下来,你可以自己找人打通下面地下室,然后封掉对方开的通道。即使对方因为自己有房管局关系,但是对方应该没法让房管局说你把房屋恢复原状违法。
对方耍无赖,自己也不能太老实,不然纯粹被对方欺负,牵着鼻子走。
最后,对方因为公务员身份,你要求单位处理对方这事不现实,毕竟这年头单位大都护短,但是呢你在物业街道贴出告示,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封了对方开口,对方要进出只能通过你家,这就属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对方因为公职人员身份,肯定不愿冒这么大风险的。只要你实际控制了地下室,对方不管嘴上如何逞强,但地下室实际也属于你的了。对方想打官司走白道,肯定走不通,因为他也没产权证,走黑道找混混,对方自己是公职人员,为了最多60万的地下室搭上自己职业生涯,不划算,所以基本上对方也不会如此操作。这样这地下室拿下。
地下室实际清房成了。
咨:
对方出口在我天井,我把对方出口封了,可不可以说,维护自身住宅安全呢?
律:
当然可以。
咨: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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