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智障女儿购房,登记小夫妻一家三口名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破认知

法院裁判,
被告灰太狼均自认系争房屋购房款来自红太狼父母房屋动迁款,应当认定灰太狼对系争房屋取得贡献较小。同时上述两案审理中,灰太狼对与红太狼长期分居、红太狼生活由粉红太郎照顾之事实不持异议,按照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原则,本院酌定在分割系争房屋时,原告灰太狼应占40%份额,被告灰太狼、小灰灰各占30%份额。
案情简介:
红太狼患有精神残疾,与灰太狼男士婚后育有一子小灰灰。其父母出资为小家一家三口购置房产,房屋登记小夫妻三口的名字,后红太狼与灰太狼感情不和,分居离婚。离婚后,红太狼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其主张因为其贡献较大,且是女性需要照顾,要求分割60%份额,前夫灰太狼10%,儿子小灰灰30%。
案例来源:(2023)沪0106民初43466号
评析:
房产加名问题为何那么火?因为涉及利益重大,很多时候,比起触动人心,触动灵魂,触动利益才是真正的触动。加名就代表着房屋份额的给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