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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六,暨过误失坐官案》

(2022-08-15 18:40:53)
标签:

杂谈

分类: 简牍
    敢谳之:口暨自言曰:“邦尉下更戍令,口误弗传邦侯;女子蓄马一匹,卖乡遣以羸论暨。此过误失及坐官也。相遝,累论重。谒谳。……;口谿乡仓天窗容鸟;公士豕田橘将阳,未斥自出,当复田橘,官令戍,录弗得;走偃未当傅,官傅,弗得;除销史丹为江陵史,口未定;与从事廿一年库计,劾谬弩百。凡八劾。

    ……视故狱:廿一年六月己未劾不傅戍令;其七月丁亥劾幹;其八月癸丑劾非系;其辛未劾窗、豕;其丁丑劾偃;廼十月己酉,暨坐丹论一甲;其乙亥劾弩。言决,相遝,不羸。”它如暨言。卻曰:“不当相。”暨言如前。诘暨:“羸论有令,何故曰羸重?何解?”暨曰:“不幸过误失,坐官弗得,非敢端犯法令,赴隧以成私也。此以曰羸重。毋它解。”它如前。问如辞。鞫之:“暨坐八劾:小犯令二,大误一,坐官、小误五。已论一甲,余未论,皆相遝。”审。疑暨不当羸论。它县论。敢谳之。吏议:“赀暨一甲,勿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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