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
(2022-05-23 10: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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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简牍 |
县料而不备者,钦书其县料也之数。
县料而不备其现数五分一以上,值偿,其赀、谇如数者然。十分一以到不盈五分一,值过二百廿钱以到千一百钱,谇官啬夫;过千一百钱以到二千二百钱,赀官啬夫一盾;过二千二百钱以上,赀官啬夫一甲。百分一以到不盈十分一,值过千一百钱以到二千二百钱,谇官啬夫;过二千二百钱以上,赀官啬夫一盾。
同官而各有主也,各坐其所主。官啬夫免,县令令人效其官,官啬夫坐效以貲,大嗇夫及丞除。县令免,新啬夫自效也,故啬夫及丞皆不得除。
实官佐、史柀免、徙,官啬夫必与去者效代者。即官啬夫免而效不備,代者与居吏坐之。故吏弗效,新吏居之未盈岁,去者与居吏坐之,新吏弗坐;其盈岁,虽弗效,新吏与居吏坐之,去者弗坐。它如律。
仓漏朽禾粟,及积禾粟而敗之,其不可食者,不盈百石以下,谇官啬夫;百石以到千石,赀官啬夫一甲;过千石以上,赀官啬夫二甲;令官啬夫、冗吏共偿敗禾粟。禾粟虽败而尚可食也,程之,以其耗石数论之。
度禾、芻而不備,十分一以下,令负其故数;过十分以上,先索以稟人,而以律论其不備。
入禾,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及籍之曰:「某廥禾若干石,仓啬夫某、佐某、史某、稟人某。」是县入之,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封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稟者各一户,以饩人。其出禾,又书其出者,如入禾然。啬夫免而效,效者见其封及题以效之,勿度县,唯仓所自封印是度县。终岁而为出凡曰:「某廥出禾若干石,其余禾若干石。
仓啬夫及佐、史,其有免去者,新仓啬夫、新佐、史主廥者、必以廥籍度之。其有所疑,谒县啬夫,县啬夫令人负度及与杂出之。禾贏,入之;而以律论不备者。禾、刍积廥,有贏不備,而匿弗谒,及诸移贏以偿不備,它物当负偿而伪出之以彼偿,皆与同法。大啬夫、丞知而弗罪,以平罪人律论之,又与主廥者共偿不備。
入禾及发漏仓,必令长吏相杂以见之。刍如禾。
栎阳二万石一积,咸阳十万石一积。
效公器贏、不備,以赍律论及偿,毋赍者乃值之。
公器不久刻者,官啬夫赀一盾。
甲旅札贏其籍及不备者,入其贏旅衣札,而责其不备旅衣札。
官府藏皮革,数穆风之。有蠹突者,赀官啬夫一甲。
器识耳不当籍者,大者赀官啬夫一盾,小者除。
马牛误识耳,及物之不能相易者,赀官啬夫一盾。
殳、戟、弩,相易也,勿以为贏、不备,以识耳不当之律论之。
工稟它县,到官试之,饮水,水二百斗以上,赀工及吏将者各二甲;不盈二百斗以下到百斗,赀各一甲;不盈百斗以下到十斗,赀各一盾;不盈十斗以下及稟口县中而负者,负之如故。
上即发委输,百姓或之县僦及移输者,以律论之。
计用律不审而贏、不備,以效贏、不备之律赀之,而勿令偿。
官啬夫赀二甲,令、丞赀一甲;官啬夫赀一甲,令、丞赀一盾。其吏主者坐以赀、谇如官啬夫。其它冗吏、令史掾计者,及都仓、库、田、亭啬夫坐其离官属於乡者,如令、丞。
尉计及尉官吏即有劾,其令、丞坐之,如它官然。
司马令史掾苑计,计有劾,司马令史坐之,如令史坐官计劾然。
计校相谬也,自二百廿钱以下,谇官啬夫;过二百廿钱以到二千二百钱,赀一盾;过二千二百钱以上,赀一甲。人户、马牛一,赀一盾;自二以上,赀一甲。
计脱实及出实多於律程,及不当出而出之,值其价,不盈廿二钱,除;廿二钱以到六百六十钱,赀官啬夫一盾;过六百六十钱以上,赀官啬夫一甲,而复责其出也。人户、马牛一以上为大误。误自重也,罪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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