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培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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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一1626年),第一代圣阿尔本子爵(1st Viscount St Alban),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家、哲学家。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实验科学的创始人,是近代归纳法的创始人,又是给科学研究程序进行逻辑组织化的先驱,所以尽管他的哲学有许多地方欠圆满(如带有神学色彩和旧思想的残余),他仍旧占有永久不倒的重要地位。培根被马克思誉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是“实验哲学之父”,“是近代自然科学直接的或感性的缔造者”,也是现代生活精神的伟大先驱。主要著作有《新工具》、《培根随笔》、《论科学的增进》以及《学术的伟大复兴》等。
培根出生于伦敦,是伊丽莎白一世手下一位高级政府官员(新贵族)的次子。他十二岁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但是三年后中途辍学,未获得学位。他从十六岁开始给英国驻巴黎大使当一个时期的官员。但是当培根十八岁时,他的父亲猝死,未能给他留下什么钱财。因此他开始攻读法律,二十一岁时找到一个律师的职业。
1602年,伊丽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继位。由于培根曾力主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赞赏。培根因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1602年受封为爵士,1604年被任命为詹姆士的顾问,1607年被任命为副检察长,1613年被委任为首席检察官,1616年被任命为枢密院顾问,1617年提升为掌玺大臣,1618年晋升为英格兰的大陆官,授封为维鲁兰男爵,1621年又授封为奥尔本斯子爵。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国务活动上,而存在于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培根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四万磅,监禁于伦敦塔内,终生逐出宫廷,不得任议员和官职。虽然后来罚金和监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却因此而身败名裂,从此培根不理政事,开始专心从事理论著述。
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他的整个世界观是现世的而不是宗教的。他是一位理性主义者,而不是迷信的崇拜者;是一位经验论者,而不是诡辩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