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头遗址位于黄岛区张家楼镇驻地西北5公里处,河头村北300米处的高台地上,比邻G204国道、同三高速公路,距离青岛市55公里。
河头遗址属大汶口文化晚期“龙山文化遗址”龙山文化遗址。遗址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00米,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
1981年文物普查时发现。修建中的同三高速公路穿过遗址的东北部。遗址的西侧有一条季节性河流“兰子河”。
遗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层厚约2米,圮面暴露有陶片、石器等。出土遗物有石斧、石凿、石镞、陶高柄杯、陶鼎、陶罐等。遗址现为农田,保存较好。

河头村东北与东碾头村相连,北与西碾头村相接。该村紧靠王草路,距204国道2公里,交通便利。地处平原,地形平坦,现有耕地2200亩,经济林200亩。 据传,明初马立从云南迁此立村。因位于河的上游,故名河头。
据传,明初马立从云南迁此立村。因位于河的上游,故名河头。现在该村共有435户,1333口人,以于姓为主,除此之外还有庄姓、王姓、刘姓等村民。
以前该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随着的地理位置的日益突出和河头农村集贸市场的影响,第三产业得到发展。河头集贸市场仅生猪日交易额即达20多万元,成为了及周边乡镇最大的牲畜交易市场。2004年,该村有100多家农民从事第三产业,每年直接为农民增收211万,占2004年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0%。2004年该村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056万元,人均纯收入4700元。1998年以来,该村先后荣获“青岛市文明村庄”和“胶南市文明村庄”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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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崂望东海
2022年03月2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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