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与文化
(2023-03-24 23:30:10)狭义的文化就是在历史上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社会精神生活形式的总和。
1871年,英国文化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出了狭义文化的早期经典学说,即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
对文化的结构解剖,有两分说,即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三层次说,即分为物质、制度、精神三层次;有四层次说,即分为物质、制度、风俗习惯、思想与价值。有六大子系统说,即物质、社会关系、精神、艺术、语言符号、风俗习惯等。
文化有两种,一种是生产文化,一种是精神文化。科技文化是生产文化,生活思想文化是精神文化。任何文化都为生活所用,没有不为生活所用的文化。任何一种文化都包含了一种生活生存的理论和方式,理念和认识。
有些人类学家将文化分为三个层次:高级文化(High culture),包括哲学、文学、艺术、宗教等; 大众文化(Popular culture),指习俗、仪式以及包括衣食住行、人际关系各方面的生活方式; 深层文化(Deep culture),主要指价值观的美丑定义,时间取向、生活节奏、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与性别、阶层、职业、亲属关系相关的个人角色。高级文化和大众文化均植根于深层文化,而深层文化的某一概念又以一种习俗或生活方式反映在大众文化中,以一种艺术形式或文学主题反映在高级文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