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有关“罢官”释义应予补正
廖春波
商务印书馆2012年6月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对“罢官”一词解释为“【动】解除官职:上任不久由于渎职被罢了官。”
这一释义既不完整,也不准确,更不严谨。笔者认为,应补正为“【动】1、辞官弃职:陶渊明毅然罢官归隐,不为五斗米折腰。2、免除官职:他上任不久由于渎职被罢官。”理由如下:
一、“罢官”在很大程度上类同该词条前后的“罢工”、“罢教”、“罢考”、“罢课”、“罢练”、“罢赛”、“罢市”,意指官员为实现某种要求或表示抗议而拒绝当官。
二、官员主动或被动“罢官”合乎我国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辞职辞退的现行法律法规。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三、“罢官”包括褒贬两个截然不同的意思表示,能在上下级之间互动实施;行为主体主要是官员,其次为管理官员组织,这已约定俗成,并可百度搜索。
综上,把“罢官”释义为“解除官职”失之偏颇,《现代汉语词典》应予及时补正,以免谬误流传,贻害无穷。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 邮政编码:404020 电子信箱:chunboLiao@126.com 联系电话及微信号:1899657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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