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传奇神祗——“方神”

新疆的传奇神祗——“方神”
刘玉文
【新疆喀什徕宁城遗址】
【1906年的徕宁城】
在新疆,现在提起“方神”,已是鲜为人知了。解放初,在新疆老一辈人中仍流传着一个关于“方神”
“方神”,即“护佑四方之神”,他是产生于新疆、奉祀于新疆、香火旺盛的一位传奇神式祗灵。据《拜城县志》记载,对“方神”这一神祗,“南路各城汉、回,争奉香火。”就是说,在过去新疆天山以南各地,不仅汉族人,就连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人们,都供奉“方神”。 “方神”成为新疆独有的各族人民共同崇拜的神灵,在该地宗教史上是个非常奇特的现象。
自清末至民国末期,新疆各地为“方神”立祠建庙的多达十几处,南至和田、北到伊犁、哈密一带都可以找到“方神庙”,喀什噶尔一带当然更不用说,其名声之远播、求拜之灵验,可以与内地的关帝祠、岳王庙相媲美。当时喀什方神庙,堂宇阔大,前廊迂折,立柱高耸,所供神像身披战袍,神采英武;今疏勒县城内第二小学所在的街道,当年就被称作“方神庙巷子”,直到解放初,那里还耸立着一座巨大的“方神庙”;
话来话长,话说乾隆年间清军平定伊犁时,被蒙古族准噶尔政权囚禁于伊犁的喀什白山派首领的两个儿子波罗尼都(史称“大和卓”)、霍集占(史称“小和卓”)被清军解救出来,他兄弟二人却忘恩负义,不久就发动了反清叛乱,历时三年被清军平定。大、小和卓被杀;小和卓无子,大和卓四子,其中三个被清军处置,只有4岁幼子萨木萨克随乳母逃亡浩罕汗国(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盆地一带)。道光二十六年(1826年)夏七月十八日,萨木萨克的次子、波罗尼都的孙子张格尔(译音应为“江罕尕尔”)第三次入境煽动叛乱,气焰嚣张,7月22日,攻陷了喀什噶尔“回城”
汉、回两城相距约1公里,中间隔着克孜勒河(维语“赤水”之意)支流,张格尔迅速征调大批人力,在这条河的下游堵坝截流,以期抬高水位,把克孜勒河水灌进汉城,置绝不屈服的清军官兵于死地。为了转移守城清军的注意力,张格尔还不时发动一些小规模的攻城战。
面对汉城南墙外越涨越高、已接近城墙垛口的河水,庆祥将军一筹莫展,只能眼看着滔滔大水吞没这座拥有上百家店铺和数千官兵商民的孤城。同时,大河以东回城的上万维吾尔居民也一样在劫难逃。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挺立在城头的一名清军士兵,毅然决然从城墙上跃入波涛翻滚的河水,凭着娴熟的泅水技术顺流潜去,直游到下游那座堤坝之下。不到半个时辰,大坝底部被凿开—个孔洞。刹那间,涛声震耳,堤决坝溃,克孜勒河水位急骤下降。这位普通的清军士兵早已精疲力竭,再也没有浮出水面,年轻的生命被无情的河水吞噬,浑浊的漩涡中只留下人们无限的回忆。这位清军勇士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了两座城池,拯救了数万百姓,其生命堪与日月争辉,其价值当与天地共存!在人们的心中,认为这位勇士并没有死,而是一位神灵。
自此以后这位勇士就成为被民间争相供奉的“方神”。
据记载,这位勇士姓黄,名桂芳,字定湘,1801年阴历五月初六日,出生于湖南长沙县笠音寺侧的堤屋场。从军前,是一个贫苦的农民。1821年,黄家因与姓屈的一家邻居争水,黄定湘的哥哥一时激怒,误伤了一条人命。定湘挺身而出为兄顶罪自首。当地的官吏还算开明,认为黄定湘此举实属代兄抵过,颇合封建伦理的“孝悌”之义,按《大清律》也可降等减刑,因而免去死罪,判处“流刑安置远方,终身不返”,将黄定湘发配遣戍甘肃。
他在甘肃度过了5年的充军生涯,1826年随军换防调到喀什噶尔,才过了几个月就爆发了张格尔叛乱。他赴难献身之际,才刚满25岁,这个喝湘江水长大的汉族小伙子,生命的历程才起步,就长眠在喀什噶尔的克孜勒河畔。为了捍卫祖国、保卫新疆的各族人民,他献出了宝贵的年轻生命。
黄定湘死后,新疆各族人民便赋于他种种超自然的力量,尊其为神灵,认为“慷慨赴义有如是者乎? 生而正直,殁乃神明:凡民间疾病、急难、水火、虫荒,祷之者辄奇应。庙祀遍新疆,名曰‘方神’、盖本《诗》之‘来方礼祀’也”。(见《拜城县志》)。
这正是:赤水河畔志酬国,徕宁城下显忠魂。
可叹忠骨无觅处,西域争相祠方神!
清朝末期,南疆的地方官吏在每月初一和十五,都要去方神庙上香,据说可以为民祈福、长治久安。一直延续至民国末年仍然如此。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距黄定湘英勇献身已有72个年头,南疆的清朝官吏还曾联名上书朝廷,希望能将方神祠祭正式列入国家祀典,使民间的这种祭拜怀念活动提高为国家级的纪念活动,至少,能在新疆范围内推行。虽然地方官员已暗中已把黄定湘“提拔”为裨将军衔,但朝廷认为黄定湘的官爵地位太低,还达不到配享国家祀典的标准,未予准奏。朝廷的这种态度,并没能阻碍新疆的各族人民乃至各级官吏们,以各种民间的或半官方的方式,对这位年轻的民族英雄、各族人民的好儿子,表述自己最崇高的敬意和最深沉的缅怀之情。《尚书·泰誓中》中有句名言:“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黄定湘——“方神”的名字,将永远彪炳于史册。
新疆的叛乱分裂罪魁祸首张格尔,道光八年(1828)初,被清军活捉,五月初十日被解赴至北京问罪,不久在午门外,被宣布判处死刑,道光帝下旨将他寸磔喂狗。这个可耻的民族败类,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新疆各族人民无不拍手称快! 张格尔之类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记住“方神”的名字,在“三股势力”妄图祸乱新疆的今天,具有有特殊的纪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