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反洗钱工作难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8-03-17 19:27:07)分类: 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反洗钱文摘 |
证券业反洗钱工作难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贾更新
(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新疆石河子832000)
《西部金融》2007年第7期
作者简介:贾更新(1969.1一),男,新疆人,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
摘要:本文通过对证券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受到洗钱手段多样、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及跟踪困难、“了解你的客户”难以做到真正了解、证券公司内部违规操作等瓶颈问题的制约的分析,提出解决证券业反洗钱工作难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证券业;反洗钱;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07(07)一0078—02
一、证券业反洗钱工作难点分析
(一)证券业洗钱手段多样
手段一:支票换现金。证券市场洗钱的主要通道是证券公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计算机系统中有现金
添加和支票添加两种入账方式。按照规定,证券公司营业部必须是支票进、支票出,支暴进来后不能马上入账,必须等见到银行的回单后方可入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营业部经常以现金添加方式将转账支票入账,这样开户人可以再通过银证转账,将现金打到银行卡上并直接支取。支票换现金有时能达到方便调现的目的,但同时也为洗钱提供了许多便利。
手段二:转托管。转托管的洗钱方式相对简单。一般来说,开户人会用支票买股票,再把股票转托管到其他证券公司,然后将股票卖掉,提取现金。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规定转托管必须由开户者本人拿着股东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而实际情况是违规代办转托管现象较为普遍。
手段三:高买低卖接盘。一些机构或企业通过证券市场洗钱的方式主要是高买、低卖、接盘等。通常企业会和私募基金签定协议,比如,现在某只股票股价是3元,企业在3.3元接盘,3元卖出,账面按3元结算,10%的差价进入个人腰包;或者私募基金不直接付现金给企业,而是给后者剩余股票,企业再通过托管转到其他营业部,几次买卖后就能将“黑钱洗白”。据了解,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都是通过这种洗钱方式流失的。由于国有企业本身账面控制比较严,因此这种“倒仓”行为很少在国企之间进行。而多发生在私募基金与国企之间。
手段四:内外勾结,提供便利。一些证券营业部为了自身利益,积极配合庄家操纵股价。甚至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开立虚假资金账户,以至于到销毁交易记录的“一条龙”服务,根本不管资金来源和去向。
(二)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跟踪难
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测、跟踪是由各金融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数
据、信息,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再按照洗钱行为发生的领域向各监管部门提供可疑线索反馈。监管部门根据反馈的可疑线索和资料进行跟踪、调查、查处,最后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等。证券业的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跟踪相对来说较为复杂,原因:一是交易流程复杂。证券交易流程由开户(包括银行资金账户、股票账户、保证金账户)、注入资金、购买股票、卖出股票、收回资金等组成,交易中还有可能涉及转托管、委托交易、股票过户等情况;二是交易涉及三个账户,即银行资金账户、股票账户、保证金账户。而且银行资金账户的开立并不受限制,客户可以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银行资金账户。这些都增加了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测、跟踪难度。
(三)“了解你的客户”难做到
“了解你的客户”是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简称FATF)《四十条建议》中对客户身份了解的明确要
求,是开展反洗钱的基础条件之一。“了解你的客户”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官方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和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客户的职业、收入状况、住所等信息,从而确定客户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我国证券业对客户的了解,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第一百六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
?
”等。目前证券公司对客户的了解,仅仅是在客户开立股票账户、保证金账户时提交一下身份证件而已,证券公司根本无法对客户从事的职业、收入状况、住所等信息做更为深入的了解。另外,对客户身份证件真实性的有效验证,也是困扰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客户的因素之一。
二、对策和建议
(一)加快制定和落实证券业反洗钱规定
人民银行应尽快会同证监会相关部门制定和出台《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规定应注重可操作
性,同时,针对近几年现场检查的经验就重点规定内容,如:组织机构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规定应尽量详细,便于基层证券营业部掌握和操作。
(二r.)加快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建设
针对证券业操作程序的特殊情况,证券业各金融机构应加快现有操作系统的升级和改造,增加反洗钱
监测分析功能,有效拓展现有系统空间;对原有操作系统存在升级和改造困难的证券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新系统,保证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各证券业金融机构在升级、改造或开发新系统时,应积极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联系,保证系统的匹配和衔接。
(三)加快我国身份证件查询系统的建设
加快我国身份证件查询系统的建设,尽快实现身份证件查询系统在国防、公安、海关、银行、证券、邮政、宾馆、考试等多个领域以及涉及政府管理等行业单位的广泛应用.彻底解决身份证件查询识别难的问题。当前.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应积极做好与公安机关身份证件查询系统的端口匹配连接工作.争取及早实现身份证件上线查询。
(四)加强对证券业金融机构的培训
一是人民银行应尽快会同证监会对证券业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通过专家授课、
开办研讨班、实地观摩反洗钱先进单位等手段,提高证券业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根据已往的经验.只有各级高级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得到统一,反洗钱工作才能在各基层金融机构得到较快落实;二是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反洗钱认识.确保能熟练掌握有关反洗钱操作程序.通过学习相关犯罪案例,提高业务人员对可疑交易的甄别、判断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洗钱风险。
(五)人民银行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一是通过培训、自学、到证券和保险行业实习等办法,尽快使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人员掌握证券、保险
等行业的有关知识和业务操作.提高人民银行对证券、保险行业反洗钱工作的监管水平;二是各级人民银行加快与当地证券、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联系协调,制定和完善包括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内的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提高反洗钱协调机制运作效能;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证券、保险行业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查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提出有益的建议,确保我国证券、保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