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做好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制度体系
(2022-05-18 14:39:34)“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为了推进监管企业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建设,我们用‘1+N+4’模式做好顶层设计。”张秉军说。
“1”指的是制定1个系统方案,即《关于推进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建设的工作方案》,从思想、制度、组织、能力、考核分配等5个方面提出9大类举措,并确定了“革新思想观念、健全制度设计、完善组织结构、科学考核分配”四位一体的工作方针。
“N”指的是健全N项制度机制,通过聚焦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运行、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支撑。截至目前,列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的所有监管企业及其所属126家重要子企业全部完成“三会”议事规则和“1+3”权责表修订,监管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占比均为100%。
“4”指的是明确4个行动计划,围绕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行、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等重点改革任务,推动监管企业董事会逐步实现形神兼备。
以建设外部董事队伍为例,天津市国资委为了高质量选配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外部董事,专门建立了一个拥有200人左右的外部董事人才库。截至目前,监管企业共配备56名外部董事,其中52人具备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占比近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