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批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标杆项目
(2022-05-09 18:53:36)根据《通知》,重点推进项目选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重点推荐地方国企和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二是有关中央发电企业重点推荐集团下属企业与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并与地方政府做好沟通。三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可在新能源接网消纳等领域,推荐与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
同时,重点推进项目条件主要为光伏、风电开发运营项目,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接网消纳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储数”融合、“风光储园”、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项目,以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的风光防沙、防风、固草等项目。
《通知》明确,探索高质量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有效方式。探索形成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的实施路径。打造一批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的标杆项目。
“探索可行的混改模式,将加速激发电力国企混改示范效应。”张建红表示,通过混改延链补链强链,有利于培育新能源企业新动能,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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