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要点分析——适用范围及分类
(2024-01-24 15:15:31)(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根据《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即在整个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标准,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适用其中关于交易方式,列明的有购买、出售资产,包括置换。日常经营活动一般是指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活动,如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对于日常经营活动或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一些并购重组交易,一般由《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章节进行约束。非房地产主业企业购买土地建设厂房、土地收储等交易适用该办法。
(二)分类
从交易对价方式而言,重组可分为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即上市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资产,及现金作为支付对价的两大类重大资产重组;从审核角度而言,分为许可类和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下称“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申请交易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交易所通过发问询、关注函等方式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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