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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两次国共通邮的几件史料

(2020-04-14 13:57:28)



 

近日买了几本华东解放区的交通历史资料,原本想从中寻找邮票发行的一些原始记录、档案之类的史料。邮票资料没有看到,却在《华东战时交通通信史料汇编·苏中卷》中意外发现了几件与国共通邮有关的历史档案,而且有些还是国民党政府的原始档案。国共通邮在历史上有过两次,集邮刊物上有过介绍,能看到原始档案却是不容易的,笔者将其辑录如下,以飨读者。

一、第一次国共通邮史料

1、苏皖边区交通总局扩大会议决议(节略)

《苏皖边区交通总局扩大会议决议---苏皖边区政府主席团批准》(节略)

1946315日)

(三)、改善与发展邮政业务

2)、尽快恢复解放区内外之包裹以及解放区内之汇兑业务,对本解放区外之汇票,因币值比率关系,暂停开发兑付。

3)、因法币算价之邮票来源不多,从本年41日起,各局所一律停售“中华邮政”邮票。从51起,各邮件一律停止贴用“中华邮政”邮票,改用本边区监制之“苏皖邮政”邮票,并从41起将所有之各项中华邮政邮票等一律缴回管理局。但在41以前,各局所有之中华邮政邮票售完时,不论寄往解放区内外之邮件立即开始发售本边区监制之邮票。

6)、确定下列各局为中心转口局及小转口局,今后凡进出解放区之邮件一律分别经过各该局转发,计:

中心转口局----如皋、高邮;

小转口局---三阳镇、金沙、邵伯、季家市、天长、泗县、运河、大伊山。

其转口邮路之详细规定及其他单线出口局另表说明之。

(原件存江苏省档案馆)

2、邮政总局恢复邮政密训令

《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停止冲突、恢复邮政的密训令》

1946322日)

  江苏邮政管理局

关于停止冲突,各地应即恢复邮政交通及共党方面设“交通局”等通信机构,未撤销前,其送来邮件暂予照常经转投递,如贴用共党邮票,予以涂销,并于投递时,向收件人补收资费,粘贴邮票盖销,暂不按欠资加倍罚取。……

局长  徐继庄

(原件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3、邮政总局关于国共通邮事宜密训令

《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国共通邮事宜的密训令》

194658日)

  邮政管理局

按共党占领地方与与各地间往来之平常商民邮件(此项邮件系指平常商民之信函明信片而言,其他均不在内)可以转发投递,前经规定在案,至各地间往来邮件不论路线远近应均以不经过共党占领地方为原则,必要时绕道转递,又收到共党通讯机构函牍,如为处理邮件之普通技术事项,可予酌办,此外应暂缓与之订立何项协定。除呈报交通部鉴核备案外合行令仰遵照办理为要。此令

局长  徐继庄

(原件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4、邮政总局关于涂销共党邮票密训令

《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涂销共党邮票,不再补收邮资的密训令》

1946514日)

……交通部3557日邮字第218号指令,开“所拟对贴足共党邮票之信件,仅将其邮票涂销,不再向收件人补收邮费一节,应予照准”等,因合行令仰知此照令。

局长  徐继庄

(原件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二、第二次国共通邮史料

1、关于与国统区通邮的暂行办法(节略)

《华中邮电管理局关于与国统区通邮的暂行办法》(节略)

1949319日)

为适应解放区及国统区的广大群众邮寄通信要求,上级电示准于我华中解放区与国统区通邮,本局特制钉定以下暂行办法:

1)、根据目前华中地区形势,暂定:扬州、通州(今南通)、泰州三城市邮局为我华中解放区与国统区通邮进出邮件总的转口局,为了避免匪方邮讯人员深入我解放区内地进行反革命的非法活动,决定由扬、通、泰三地城市邮局负责在长江北岸各建立一个前哨邮件交换站(站设立的具体地点由各市局自己选定)。

3)、与国统区邮局通办邮务范围,目前只试办信函类邮件(平信、挂号信)。凡匪方之宣传印刷品等及其他邮政业务,绝不与其通办,如匪方邮局转来在我规定通办邮务范围外之邮件,我方总的转口局及前哨转口局及前哨站应拒绝收进,说服匪方来的邮工带回去。

4)、与匪方邮局通邮后,双方进出口邮件转运,由匪方邮局一方负责,即是国统区群众邮寄到解放区的邮件亦由匪方邮局派人送到我前哨站,我方出口之邮件由三地总的转口局,打好封包交前哨站,给匪方邮局派来的邮工带回。

5)、凡进口邮件贴有“战犯像”之邮票,我方各总的转口局及前哨站,都要拒绝投送,如发现转来贴有“战犯像”之邮票者,我方总的转口局在每件上加盖“战犯像邮票,解放区禁寄”戳子再包封退回(戳子由管理局发给)。

6)、与国统区邮局通邮后,凡国统区转来信函类之邮件,我华中解放区各地方邮局要负责转送与投送,凡解放区人民寄往国统区之邮件(信函类),我华中各地方邮局,概予收寄。

(原件存江苏南通邮电局)

2、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嘉奖口岸试办国共通邮的通令

《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嘉奖口岸试办国共通邮的通令》

1949216日)

1)、据江苏管理局选送“路线通阻邮运情形报告表”,以口岸至泰县及口岸至泰兴两线,经口岸局派员征得共方同意,分别自本年25日及27起实行通邮,邮件逐日由口岸局雇差运递。

2)、国共通邮为公众一致要求,口岸局率先试办,获致成就,深堪嘉许,除饬苏管局查明出力人员优加奖叙外,各区应饬属努力以赴。

   局长  霍锡祥

(原件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3、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共方发来邮件处理办法的通令

《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共方发来邮件处理办法的通令》

194935日)

江苏、上海及安徽等处试办通邮,近已略有成就,共方发运邮件次数亦渐增加,兹暂定该项邮件处理办法如下:

共方发来已贴邮票之邮件照予投递,不涂抹或扯毁其邮票。

共方发来已贴邮票但盖有欠资戳记之邮件,在未获悉共方邮资数额前,暂不作欠资办理,仍予投递,但如该项邮件并未贴有邮票,则概按欠资办理。

局长  霍锡祥

(原件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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