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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台

(2022-08-20 08: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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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

分类: 现代名人

梁柏台

 

梁柏台

    浙江省新昌县楂林村人,又名殿栋,字越庐,号鹤朋,生于1899年。

1915.入新昌县知新学校读书。1918.考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学习。

19208.入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俄语。192012.加入青年团。

19214.赴苏联海参崴,编辑中文报纸。

19228.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212.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返海参崴,任苏联沿海省职工苏维埃指导员,开办华工补习学校。后改任远东5省职工苏维埃委员、中共海参崴支部书记。

192712.赴伯力,任远东指导员。

19317.与妻子周月林回国,赴瑞金参加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起草工作,负责起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及《婚姻条例》等

193112.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司法委员会委员兼司法部副部长。

19337.改任内务部代理部长,并兼任《红色中华》报代理主笔、苏维埃大学委员、中央审计委员等职。

19341.参与主持召开中华苏维埃“二大”,任大会主席团委员、秘书长和法令委员会主任,担任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烈士纪念亭、红军检阅台、公略亭、博生堡和大礼堂工程总指导者,并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和政府司法部长。

193410.在主力红军长征后,改任苏区分局委员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办事处副主任。

193534.在战斗中负伤被捕,不久于江西信丰小汾被杀害,终年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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