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赵宇听到呼救,然后看到楼下的女邻居邹某被一个男人掐着脖子,事后得知那个男的李某要强奸小邹。那个男人看赵宇要拉开他,于是掰着赵宇三个手指头,赵宇就踹了那个男人一脚,结果就是这一脚惹祸了。三天后,在家陪妻子待产的赵宇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拘留,原因是李某先告状了,恶人李某告他故意伤害,并声称自己只是站在女住户邹某门前玩。李某据说因为赵宇的一脚,自己成了“二级残疾”。不过在随后记者电话联系采访的时候,李某说自己打麻将听不见,这成了一个梗。赵宇被拘留十四天,后又以涉嫌故意伤害送检察院起诉。在赵宇拘留的第二天,他的儿子出生了,赵宇却没法在妻子身边。2月21日,警情通报中,晋安区检察院鉴于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了必要限度,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对赵宇做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这就是最终结果,这其实又是一个防卫过当,赵宇是不是有可能还要面临李某的赔偿问题。我想这个结果,跟晋安区检察院说的为了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的结果相去甚远。如果再有类似事件发生,赵宇或者每一个看到看到这则新闻的人,每一个路过的人是没有勇气去见义勇为的。拿赵宇事件来看,见义勇为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十四天的拘留,李某的赔偿,两个月的煎熬,还有赵宇家人所受的煎熬,甚至还有误工损失,甚至丢失工作的风险,所幸的是见义勇为的赵宇自己未受伤,否则这又会是笔不小的开支。如果再听到呼救,不管是赵宇或者换做是我,都是赶紧捂住耳朵吧,管什么闲事呢,虽然我一向自诩自己是个正直的人。
在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讨论过为什么同车的其他人不愿意多管闲事。引用之前江苏检察在线曾经在微博说过这么一组数字,在以正当防卫为由的100份终审判决中,只有4份被认定,20份被认为防卫过当,76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最后的结论是: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的时候,“你”并不能理直气壮的戳回去。“你”最正确的自姿势就是跑!这是自己面对伤害,你都只能跑,更何况受伤害的是别人呢。今天看到中国青年网里说,法学教授劳东燕持同样的结论,而劳教授说的最让人伤心的一句话是,现有的正当防卫制度,根本不是站在防卫人这一边的,而优先保护的是不法侵害人。因为这个必要的限度,太难把握了,也门槛太高了些。昆山龙哥案,于海明最后能平安无事,是亏了舆论的支持,问题在于不是所有的事件都能有这么大的反响,这样的制度下,见义勇为,还是算了吧,给自己找麻烦。礼仪之邦,都动口不动手吧,来像我一样动动嘴皮子就算了!
所以赵宇,你多管什么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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