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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滴滴司机和昆山龙哥的事

(2018-08-30 22:50:08)
标签:

昆山龙哥

分类: 乱弹

      这几天议论最多的事情,一个是滴滴的事,另一个就是宝马男砍人反被杀的事情。

      第一个事情,结论已定,滴滴公司有难以推脱的过错,这点毋庸置疑。不过墙倒了是会有人接着推的,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滴滴安全隐患有多少,1677份裁判文书告诉你》,列举了不少跟滴滴司机相关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甚至杀人、强奸猥亵、或者车上结识后强奸的案例,如果把滴滴司机的刑事都归为滴滴的安全隐患,个人觉得太有点牵强了。

      其中说到的有几件涉及强奸的案子,让我对罪行的量刑想说点看法。

      案例一:广东顺风车司机暴力胁迫对15岁的女孩实施了强奸,造成被害人轻伤,结果是判强奸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二:陕西榆林滴滴司机,在路边看到被害人(小学六年级学生),主动搭讪让其上车,然后带到酒店强行发生关系,因奸淫幼女罪获刑,由于其在侦查中如实供认罪行,给予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三:滴滴司机王某拉着醉酒的张某,送到家后,尾随进入房间,趁张某意识不清,强行发生关系。王某犯强奸罪,被判三年九个月;

      案例四:重庆滴滴司机跑单时认识女乘客小刘,后互留联系方式,次日小刘让傅某送她找男朋友,结果没找到,傅某要带小刘去他朋友家休息,小刘察觉傅某有不轨企图,拼命争扎,最后强奸未遂,傅某被判一年三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防卫过当致死一般会认定过失致人死亡,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律师从视频来看,反杀哥如果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入刑,起码得判十年以上,他非蓄意杀人,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有,律师说法庭量刑时会有所考虑。

      从两件事的对比来看,作为有主观故意的坏人,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我国法律给的惩罚却并不算重。尤其是对强奸未成年人的那个案例,简直是有点太轻了,让做父母的都得觉得需要自己来保护孩子;而作为无辜受牵连的好人,反杀哥却要面临可能更重的牢狱之灾,他只是下班回家的路上,在非机动车道骑着自行车正常行走,挡了一个实线变道的,顺便引发了一场血案。看到一个投票,大部分是支持这属于正当防卫的,不过大部分人毕竟不是法律人士。从网上看到文章分析,按照目前的法律,反杀哥被判刑几乎是一定的。

     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做好人的成本远远高于坏人,法为守法者所设。那么滴滴司机的问题也就不单纯是滴滴公司的事了;而反杀哥面对张牙舞爪的坏人,最保险的唯一做法只能是跑了!

http://s13/mw690/00709KSSzy7nf6DtCpebc&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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