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骨干教师考核具体内容
(2023-02-10 17:25:53)| 分类: 教育政策 |
按市骨干教师职责进行考核,即:
1、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2、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承担满工作量,主动学
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
质量,发挥在本学科教学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3、主持、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每年
至少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 篇学科教学论文。
4、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任期内培养 2 名以上
青年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课程开发等活动,
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
6、开设教育博客或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内容,反映教
学理念、教学反思、经验介绍、读书心得、教育科研等专业成长
方面的内容。
1、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
质量,发挥在本学科教学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至少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青年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
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
学理念、教学反思、经验介绍、读书心得、教育科研等专业成长
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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