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与戎·2
(2023-10-03 03: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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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
分类: 杂谈 |
我在上一篇文章里面阐述了我对“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句话的个人观点。感觉还有话没说清楚,今天在这里稍作补充。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它表面上的意思是:祭祀与战争是国家最大的两件事情。实际上它说的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防止敌国入侵的军事活动是国家最大的两件事情。
战争是国之大事,这可以理解,也很好理解。孙子曾经说过:“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战争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所以他必须也肯定是国家最大的事情。管子也曾说过:“危国忧主,莫速于兵;劳民伤财,莫大于兵”。他认为:战争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情,而且一不小心就会使国家陷于危险的境地。从孙子和管子的表述,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军事是国之大事,而且是最大的事情。
那么祭祀怎么会也成为了国家最大的事情呢?
祭祀,其实就是当时的维护秩序的一种等级制度,它是礼乐制度的一部分。而礼乐制度本生就是一种等级制度。
“礼分五经,莫重于祭”。这个“五经”指的是:吉礼(祭天)、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结婚、冠带)。而其中以吉礼(祭天)为首要的礼节。
“礼分五经,莫重于祭”出自《礼记》·《祭统第二十五》。“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分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圣贤者能尽祭之义”。
“礼”不只分“五经”,还分为“五伦”: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秩序、朋友之信。这些都说明了“礼”是维护秩序的一种等级制度。也既“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公姬旦,为了维护周朝的政权或者说是巩固周朝的政权发明的四大制度之一。
四种制度分别是:
1. 封建制。
2. 井田制。
3. 礼乐制。
4. 宗法制。
封建制:是把天下分成若干个国,交由诸侯去管理的制度。
井田制:是一种农田的税收政策。
礼乐制:就是一种区分等级、区别待遇的制度。
宗法制:就是嫡长子继承制。
而祭祀就是“礼”的一部分。也是等级制度的一部分,它是用来维护秩序的制度。所以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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