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的计税基础和净值
(2019-05-31 10:07:49)
标签:
税收 |
分类: 税收政策解读 |
资产的计税基础和净值是资产所得税处理时的两个重要基本概念。在具体进行所得税处理时,要注意将其与会计的两个基本概念--资产的入账成本和账面价值相区别,若存在差异,还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其历史成本,即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实际发生的支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支出。而资产的入账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按照会计规定确认的支出。
也就是说,资产的计税基础和入账成本从表述上看都是取得该项资产时发生的支出,区别在于计税基础是从税法角度确认的,入账成本是从会计角度确认的,可以说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但由于税法和会计一些具体规定的不同,导致企业在取得资产时确认的计税基础和入账成本可能存在差异。如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税法和会计均规定应作为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但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而会计规定的入账成本为租赁日租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租赁合同金额的现值。
如果资产的计税基础和入账成本存在差异,由于税法和会计都允许计算折旧、摊销扣除,这样就可能会造成企业每期扣除的折旧、摊销金额存在税会差异,此时就应当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二、净值和账面价值
资产的净值是指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按税法规定扣除的折旧、摊销等后的余额,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的入账成本减除已按会计规定扣除的折旧、摊销等后的余额。
也就是说,资产的净值和账面价值实质上都是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实际价值,区别在于净值是按税法规定确认的价值,账面价值是按会计规定确认的价值,可以说也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由于资产的计税基础和入账成本在金额上可能不相等,而即使计税基础和入账成本在金额上相等,由于税法和会计关于折旧、摊销规定的不同,就可能会造成企业资产在某一个时点净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
企业在处置资产时,如果资产的净值和账面价值存在差异,会计确认的处置收益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所得就会存在差异,也应当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下面举几个资产净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例子:
例一:某公司2012年12月购入生产设备一台,2013年6月投入使用。该设备购入价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无残值。
分析:该公司以现金购入资产,计税基础与入账成本没有差异。但由于会计和税法关于计算折旧的时间起点规定不同,导致2013年度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税会存在差异。会计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因此会计2013年度应按12个月计提折旧,折旧金额为1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因此税法2013年度应按6个月计算扣除折旧,折旧金额为0.5万元。具体处理如下:
会计处理:2013年度
税务处理:
2013年度允许扣除折旧0.5万元,调增0.5万元,年末设备净值为9.5万元。
例二:某公司2012年12月购入生产设备一台并投入使用,该设备购入价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无残值。
分析:该公司以现金购入资产,计税基础与入账成本没有差异。但由于会计和税法关于计算折旧的年限规定不同,导致2013年度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税会存在差异。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则2013年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为10万元。会计按5年计算折旧,则2013年折旧金额为20万元。具体处理如下:
会计处理:2013年度
税务处理:
2013年应计算扣除折旧10万元,调增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年末净值为90万元。
例三: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收入50万元。该专利入账成本为100万元,摊销年限10年,已摊销6年,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残值为0,不考虑增值税。
会计处理:
转让时会计账面价值为30万,会计确认的转让所得为20万。
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