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型研究生进行阶段考核的通知
(2021-01-20 09:43:03)分类: 通知 |
根据研究生院培养文件规定,临床型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统招硕士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在入学两年半左右的时间完成阶段考核。
考核时间:2021年1月25日以前完成
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阶段考核:
(1)内容:结合学生的平时工作表现,参照《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价,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完成《阶段考核表》中第1-6项(即1个人小结、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3科研能力考核、4临床能力考核、5综合考核评定、6转博申请审批表)。
说明:第1项由研究生本人完成;
第2项由考核小组结合研究生的平时表现进行评价并签字;
第3项由考核小组结合开题进行评价并签字(只考核博士研究生);
第4项临床能力考核已经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考核小组只需要根据平时表现对研究生的临床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并签字;
第5项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科主任签字。
第6项转博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限统招硕士)。
(2)考核小组要求:人数:3名;职称: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3)考核人员:进入第三学年的临床型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见附件1)。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IV27j4vyvcWG51epBM16Q
提取码:kh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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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处
2021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