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的通知

北京协和医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医科研发〔2017〕116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开始,全部博士生(学术型、临床型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和论文盲审工作可以同时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及论文评阅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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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答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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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
根据学校要求,按期答辩者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在每年4月10日-5月1日之间进行,延期答辩者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在每年9月10日-9月25日之间进行。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委员会组成:
校内外相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组专家5人(含至少2名校外专家),均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导师和导师组成员不得担任预答辩评委。
备注:医科院系统各所院(如肿瘤医院、整形医院、阜外医院、基础所等)均属于校内单位。
五、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费支出标准:
参照学校标准支出评审费:
预答辩专家评审费用标准:1200元/生。
预答辩秘书费用标准;100元/生。
以上经费由导师的教育支票支付。
关于填写预答辩酬金表:《劳务费报领单》(附件4)详见文件夹。本院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分两张《劳务报领单》填写;外单位人员劳务发至银行卡,还需填写《汇款信息单》(附件5)。
填表要求:填写领取人姓名、职工工号(外院人员填写身份证号)、在签收处签字、申请事由填写“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发放金额(院内人员只能按税前发放);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
关于去财务处报销预答辩酬金:携带绿支票(导师的教育支票,分本院职工一张、外单位人员一张)、劳务费报领单(分本院、外单位人员)到财务处教育经费窗口办理报销。
注意事项:
关于预答辩费用的报销:单张支票费用总计3000元以下的由导师签字即可到财务报销;3000元--5000元由教育处处长进行审批;5000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10000元(含)以上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关于答辩要求,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附件:1. 预答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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