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如何盘活闲置的土地资源,实现合理配置?
(2017-10-11 22:15:00)| 分类: 作业3——农村土地 |
我国耕地资源短缺,人均耕地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大量耕地资源被浪费,抛荒搁置的土地无人来种,或者农民不愿意继续种地转而选择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想种地的人、组织却无地可种,市场经济下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值得关注的。如何盘活这些闲置的土地资源,重新利用使其发挥价值,为农民增收成为重要问题。
目前,新政策出现,允许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然后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农村二三产业融合。除农民自有的闲置房屋之外,农户的闲置耕地也应该有更好的去处,为从前以种地为生的农民再次获取土地带来的收益。
对于此类问题,在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1、
土地入股合作社不仅是只针对农民使用中的耕地、山地资源,还包括外出务工者、老年群体、失能弱能农户抛荒或因劳动能力差而不能耕种的闲置土地。这种形式,在全国很多地区都在实行。比如,在贵州六盘水“三变”改革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民可以将土地入股合作社,获取分红,实现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这种模式下,农民参与门槛低,在帮扶贫困户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带动农民返乡种地的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农民自身生产的主动性。
2、
为实现规模经营,合作社需要与农户合作实现土地流转,在面临这农民对处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不敢相信的困难下,很多地方合作社流转土地的方向转向闲置土地的重新利用。比如,在山东高密,占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托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合作社利用当地的红高粱文化,与建设中的影视基地合作,在景区外围种植大面积的高粱和油菜形成花海,合作社与当地外出务工、老人等协商,将家中闲置的土地交由合作社托管,农民按照比例获取土地收入。
3、
目前,中小型农业企业、旅游业的发展也为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尤其是在产业扶贫政策的号召下,农业企业、旅游业在农村的入驻,极大的盘活了农村资源,农民将土地流转或与企业一道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农民获取土地流转收益。同时,在土地流转盘活闲置土地方面,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效果明显。
4、
易地搬迁、旧宅基地复垦、土地确权等政策也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方面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在使农民住上新房的同时,又能保证留有耕地自给自足,土地确权也保障了农民对承包经营的土地的权利。
所以针对以上已经有的策略,政府也应大力支持乡村农业企业、旅游企业等的发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实施有力的政策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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