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肯定不是《红楼梦》的作者,因为有很多证据证明,《红楼梦》作者和曹雪芹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年龄不符,经历不符,性格不符,相貌不符,学历不符,文学水平不合,家庭不符,等等等等(可参见拙文《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就是说,两者几乎没有一点相合之处。怎么可能是一个人呢?
但是,要说《红楼梦》的作者是清朝废太子胤礽,可能不相信的人会更多。但是,如果你细心阅读就会发现,《红楼梦》中所写的每一件事,都是前太子胤礽亲身经历之事,可以说无一例外。作者把他前半生的经历,都隐写在《红楼梦》一书之中,所以他才让书中第一个出场人物名曰:“真事隐”。
请看以下证据:
一、清太子胤礽的生日是五月初三,而《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生日也是五月初三。
最关键的是,贾宝玉生日的时间(五月初三),不是明写,而是暗写。退一步说,暗写也就罢了,可作者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提示读者(多次多处),五月初三是贾宝玉的生日。这是为什么?(可参见拙文《贾定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的证据》)。
如果没有特别隐意,作者完全可以直接写出贾宝玉的生日时间,或者随便编个日子也是可以的。若不是故意让贾宝玉与废太子胤礽的生日重合,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这里需要提醒读者的是:书中其他人物的生日,都是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如:宝钗正月二十一,黛玉二月十二,王熙凤的生日九月初二,贾琏的生日三月初九,贾母是八月初三,等等等等。即便是丫环袭人的生日,也是明写的。
二、废太子胤礽被镇魇过,而书的贾宝玉也被镇魇过。两者都被镇魇,可以看成是偶合。最关键的是:两者被镇魇的时间也是相同的。前者,被囚禁于咸安宫内的时间是三十四天,而书中的贾宝玉被魇魔的时间,刚好是“三十三天之后”。
这三十四天,与“三十三天之后”,竟然如此的吻合。难道这也是偶然相合吗?关键是,作者为什么不说“一个月”或是“三个月”,或是一百天,为什么偏偏是“三十三天之后”?(可参见拙文《贾宝玉被魇为何恰好三十三天?》)
三、作者让贾宝玉含玉而生,这是为什么?世上可有这样的事情?
这是因为,作者是把”通灵玉“暗比为龙珠,其意是:龙仔衔龙珠而生,就是暗说:贾宝玉就是龙仔。
我们先来看《八仙得道》中,有关缥缈、火龙两位真人,度化篾缆为龙的一段故事。此故事中,火龙真人欲把一条“修练了三百年的篾缆”度化为龙。他先将“篾缆”的法身从其躯壳中脱离出来,然后让其“口噙宝珠”,进入一女子腹内,此宝珠为篾缆修练三百年所得。女子受孕后,临盆之日难产而死。恰在此时,“一跛一拐”、“既跛且黑的老年道姑”在院外敲板高叫:“专接难产,专收怪胎”。当众人把道姑接进屋后,只听她口中喝道:“兀那顽龙,还不出世,却待何时!”听了此话,新生儿顺利降生,产妇也死而复活。此时,众人却见小儿“口中噙着一粒小如芥子,光彩闪烁的小珠”。这小珠便是龙珠,此婴儿名叫飞龙。她是龙族的两位始祖之一,那位道姑就是火龙真人的化身。
我们再来看贾宝玉的来历:贾宝玉的前世是神瑛侍者,在他将要投胎时,茫茫大士和渺
渺真人,将女娲补天时剩下的、经过修练并有灵性的顽石,变成鸟卵大小的一块“通灵玉”,让神瑛侍者口含此玉前去贾府投胎,这个新生儿就是贾宝玉。当贾宝玉被魇魔时(第二十五回),来了一僧一道,敲着木鱼,在院外高叫:“专治人口不利,家宅颠倾,或逢凶险,或中邪祟者”。人们看时,两人是“一足高来一足低”、“腌臜更有满头疮”。二僧给宝玉治病时,口中念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可羡你当时的那段好处”。这一僧一道,就是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的化身。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八仙得道》中的“篾龙转世”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投胎”是何其相似。这说明作者是把贾宝玉暗喻为龙了,其口中所衔之玉,就是暗指龙珠。
试想,贾宝玉降生之时,那通灵玉既不攥在手里,也不挂在项中,又不系于腕上;却偏偏衔在口中,这不就是暗指“龙衔龙珠”吗?否则,那“扇坠大小”、“大如雀卵”的一块石头,新生小儿的口中怎能容得下呢?
在我国古代,龙被认为是帝王的象征;作者在书中把贾宝玉暗喻为龙,其意便不言而喻了。除此之外,书中还有诸多相似之处,这里略述吧。
四,截取西域国进贡给康熙帝的“汗血宝马”,是胤礽被废的理由之一。而书中却说贾宝玉是因为收受了“茜香国女国王进贡的红汗巾子”而惨遭的毒打。
试问,一个国家的女国王,怎么会把系小衣的汗巾子,送给另一国的男国王?这可能吗?可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原来,“茜香”谐音“西乡”,指西域各国。古时男为主,女为从,所以“女国王”是指“从属国国王”;因为当时西域各国都是大清朝的附属国。“汗血宝马”(汉族人的叫法)在西域的本名叫“阿哈尔捷金”。所以,书中便用“红汗巾”暗指“红色汗水的阿哈尔捷金”。“茜香国女国王进贡的红汗巾子”,是暗指“西域国国王敬贡给康熙帝的汗血宝马”。贾宝玉因此而被打,胤礽因此而被废(可参见博文《女国王为何把红汗巾子送给外国皇帝”》)。
要注意,送给宝玉红汗巾子的人是蒋玉菡,就是因此而“将玉函了起来”的。
五、作者说,晴雯陪伴宝玉的时间是“五年八月有畸”;可是,按书中所述,晴雯陪伴宝玉的时间却是八年还多。作者为什么要说“五年八月有畸”呢?
因为“五年八月有畸”,恰恰是太子妃瓜尔佳氏陪伴废太子囚禁的时间(五年八月零几天)。(可参见拙文《芙蓉女儿诔所隐之事》)
书中脂批多次强调说,“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脂批还说,“明悼晴雯,实悼黛玉”。
其实是:作者用贾宝玉悼念晴雯,暗指废太子悼念太子妃。
类似的证据,至少有百条。这里就暂说这么多吧,因为说多也,或许都没有时间去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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