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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红楼梦》悼明说

(2019-08-02 13:42:55)
  目前,有很多人认为,《红楼梦》是掉念明朝的一本书。写书人是明末清初之人。可是,这些人所列举的证据,都是臆测。或者说,根本就不叫证据,纯属“硬帖”。——凡与自已观点沾边的句子或内容,都拿来当证据;而相悖或相反的句子或内容,却一概视而不见。现在,本人就用书中的文本内容,来反驳其观点。(欢迎持不同观点的朋友,前来理性讨论。强词夺理,无理狡辩者,请免开尊口。)

        一,秦可卿死时,托梦给凤姐说:“还有一件心愿未了,……常言道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
  “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是人力能可常保的?但如今能于荣时辞行画下将来衰时的事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事未妥;若能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线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之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於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竞争,亦不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若目今以为荣华不绝,不思后日,终非长策。”
 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此时若不早为后虑,临期只恐后悔无益了。……顺要记着,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就上一段内容,本人提以下几问:
  1、秦可卿梦中所述之事,她是在说贾家灭亡之后的事情吗?也就是说,秦氏托梦所嘱之事,是贾家灭亡了,还是没有灭亡?
  这个梦,明明是说:贾家将要灭亡,要趁着现在还没有灭亡,提早做好准务。否则,等到灭亡之后,一切都来不及了。
   
  这分明是在提醒贾家:咱们家已到了末世,很快就要败亡了。要趁着现在还没有败亡,赶紧做好准备,为子孙后代筹划下一条退路等到灭亡后,什么都来不急了。
  请问,作者的这个述说,怎么就成了“悼明之亡”呢?

  除此之外,作者在书中还多次提醒说,贾家已经到了末世。比如:凡鸟偏从末世来”,“生于末世运偏消”等。另外,作者还在宝玉的梦中,借宁荣二公之口说道: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无奈吾家运数合终”。
  请问:这“末世”,“若应了那句树猢狲散的俗语”,“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怎么就成了“悼明之亡”?
  
  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作者在书的开篇中曾写道:“凡用梦用幻等处,皆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以上所说,皆是梦中的事,这不正是作者的写书意图吗?
  我们再来看,雍正五年,宗人府审理皇太极之孙,豪格之孙延信一案时(注:雍正皇帝也是皇太极之孙),延信夫人王氏供述了她听道的传言说:“过了雍正四年就该天下大乱,五年三月就有应验”
  作者在书中所暗示的,与“大清国将亡于雍正之手”,“雍正将是大清国的亡国之君”,不是正好吻合吗?怎么就成了“悼明之亡”?
  
 “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这不正是暗说雍正朝初期,皇兄皇弟之间的那种反目为仇的紧张关系吗?
 者不仅提醒皇亲国戚要早做准各,还提醒他还提醒达官显贵们说:“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如果不是写“改朝换代”,那“金满箱,银满箱”的贵族,怎么转眼就变成了“人皆谤”的乞丐?“训有方”的公子哥,怎么就成了草寇?“择膏梁”的千斤小姐,怎么就“流落到烟花巷”等等等等。这不是在暗说,将要改朝换代,还能是什么?
  
  2、作者虽然知道将要改朝代,但他认为改朝换代是大势所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作者没有半点的挽惜改哀悼。
  他在书中说:“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是人力能可常保的?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无奈吾家运数合终”。作者认为,改朝换代是历史必然,何来的“悼明之亡”?
  
  3、秦氏梦中所说的是“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注意是“已将百载”而不是已过百载。贾宝玉梦中的宁荣二公也说“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
  我们知道,明朝是二百七十六年;若再加上南明小朝廷三十八年。共计三百二十多年。如果作者是“悼明之亡”,他为什么要说“已将百载”,而不是“已数百载”或者“三四百载”?如果是“悼明之亡”,他为什么要给自已所忠爱的朝廷“减寿”呢?   
  然而,如果作者所述之事,是说雍正之朝。则从皇太极改女真为满州,改金为清,建立大清帝国,并自称皇帝(崇德元年),到传言说,“雍正五年三月”亡国,恰好是九十二年。即“将近百载”。我要问的是,是“二百七十六年”接近“百载”呢,还是“九十二年”接近百载呢?为什么近的不对,反而远的对呢?

 二、骂父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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