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贷牌照申请对主发起股东和一般股权有何要求
(2023-10-15 16:07:01)依据相关政策,湖南小额贷款公司要求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主要股东(主发起人)应当为企业法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主要股东(主发起人)股权在小额贷款公司设立2年内不得转让,一般股东1年内不得转让,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湖南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出资人为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对其要让如下:
1. 企业作为主要股东(主发起人)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股东(主发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2)
(3)
在自贸区等重点支持领域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或者由脱贫地区企业法人作为主要股东(主发起人)在当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条件可以适当降低,但申请前1个会计年度净资产须超过其对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的1.5倍,申请前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净利润总额在人民币5百万元以上,并有与其利润相对应的合法纳税记录。
(4)
2. 自然人作为一般股东(发起人)要求
自然人作为一般股东(发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2)
(3)
3. 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作为一般股东(发起人)要求
(1)
(2)
(3)
(4)
(5)
(6)
4. 总结
大家在小贷牌照申请过程中,如有不详,请联系笔者,共同探讨。另有需要网络小贷、小贷、融担、征信、聚合支付等牌照申请咨询和出让、并购服务的同仁,请致本文笔者老孟18515359890(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