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等收单外包机构未完成重新备案影响分析
(2023-07-03 17: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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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外包机构备案有效期为2年,且要求已备案的外包机构须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提前90个自然日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协会将按照备案要求开展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机构予以公示。
截至2023年7月2日,共有244家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已到期,有的已完成重新备案。同时,通过近期所接重新备案咨询案例,了解有部分到期机构尚未完成重新备案。而大家比较关心未按时完成重新备案对公司业务有何影响及如何应对,基于政策和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一、 政策要求
根据《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协会会员单位将收单业务进行外包的,应选择在协会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进行合作。
对于未在协会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协会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约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降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等级,并敦促其已合作的收单机构在保证商户服务延续性前提下有序终止收单业务合作。
同时,针对备案到期日未提出重新备案的机构,系统将自动将已到期机构划入“拟取消备案”数据池,协会公示界面机构名称前会出现“ST”字样。逾期未提出异议,经协会审核后,机构备案状态变为“取消备案”(2年内不能再申请备案)。
二、 未成功重新备案对公司影响
当前,与聚合支付等外包机构相关联的机构有自律管理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合作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商户等。上述除商业银行之外机构对当前过期或在有效期内未完成重新备案的机构表现为一定宽容度。只有商业银行要求其合作外包机构需完成备案,提供有效期内备案回执,或其在遴选合作机构之前,要求参与机构需获得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备案,有的商业银行要求评级为B-(含)以上机构。
其他方面无大的影响。但个人认为,随着监管要求愈来愈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对备案监管也会愈来愈严,最好在有效期内完成重新备案工作。
三、 未成功重新备案原因分析
对完成首次备案且具有经验的机构来说,未完成重新备案,让人多少有点费解,但基于备案咨询的专业人士来说,一点也不为过。原因如下:
(一) 首次审核时间短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在2022年3月底之前,基本上以系统审核为主,人员审核为辅。审核时间短,审核时间为几天时间,审核慢不到20天时间。即使有退回,需要修改后提交,一般不超过2个月可完成备案。
(二) 审核严、周期长
2022年4月末审核由系统审核转为人工审核,经过人工初审和人工复审,审核更加严格,重新备案审核也是如此。每期重新申请备案的外包机构约为1000-2000家,甚至更多,叠加每期上千家新增备案机构审核的任务,每期新增+重新续展的机构约为2000多家,协会应该都是超负荷进行审核。
协会原则上于外包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难以判断需要人工辅助核查验证的,备案审核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以上是一次性审核通过路程,若遇驳回,经历2-3次流程,时间达半年以上属于正常。
(三) 机构未重视重新备案工作
目前,部分重新备案机构存在于首次备案认知过程中,延用首次申请材料或进行简单准备,并未严格按照最新要求进行严格准备,申请材料不合规,以致进行2-3次修改提交,不经意间备案已过有效期。
四、 备案审核中常见问题分析
基于近期备案/重新备案申请咨询经验,总结常见问题如下:
1. 备案申请提交后,提示“合作收单机构信息不全面,备案数量:x-登记数量:y【失败原因】”等情况.
很多备案申请机构或重新备案机构都出现过该问题,并且有的机构已和收单机构确认且进行了全量录入,但还是无法核实两者数量一致及无法通过审核。
2. 与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的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
3. 高管不符合要求。
4. 检测报告已过期或只上传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5. 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过于简单,不符合要求。
6. 承诺函内容不符合要求等。
五、 重新备案建议
针对未完成重新备案的机构,即使首次备案已过有效期,还是建议继续完成重新备案工作,以符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监管要求和合作机构业务合作要求。
同时,针对重新备案审核要求高,审核周期长。建议重新备案或正在进行备案的机构端正态度、认真学习政策、充分了解备案要求并进行充分而全面的准备,以符合备案审核要求,争取一次通过,实现完成重新备案目的。
另外,针对重新备案初审驳回且在备案到期日的前90日内的机构,抓紧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未按期重新提交申请的原因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善重新备案申请材料,一旦“重新备案申请”功能开放,第一时间上传重新备案材料。
如有聚合支付牌照备案/重新备案/并购等咨询服务,请致孟凡富1360126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