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2年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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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富
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要求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后陆续出台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等政策,并于2014年启动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受当年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号召,备案较为容易,直至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4月12日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逐步收紧,并于2016年末暂停。后2017年10月,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2018年9月益博睿征信(北京)有限公司等两家外资企业征信机构分别完成备案。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共为148家机构进行了备案。
而企业征信备案重新开始自2018年11月至今共有51家机构完成备案。基于笔者近几年在为业界提供企业征信备案申请服务经历,认为希望申请机构至少达300家以上。为此,对51家备案机构进行分析,供准备申请机构以评估自身实力后决定是否申请作参考。
一、 备案机构名单
序号 |
备案公示或公告机构 |
1 |
福建品尚征信有限公司 |
2 |
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
3 |
成都金控征信有限公司 |
4 |
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5 |
重庆百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6 |
武汉光谷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
7 |
企查查科技有限公司 |
8 |
常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9 |
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 |
10 |
爱信诺征信有限公司 |
11 |
金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12 |
中博信征信有限公司 |
13 |
国网征信有限公司 |
14 |
甘肃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华芯征信有限公司 |
16 |
北京金融大数据有限公司 |
17 |
紫金诚征信有限公司 |
18 |
天元大数据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19 |
东方微银征信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
20 |
杭州征信有限公司 |
21 |
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2 |
重庆数宜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23 |
吉林省惠金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4 |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
25 |
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6 |
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
27 |
云南诺信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8 |
广西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
29 |
河南锦弘基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0 |
广东图腾征信有限公司 |
31 |
科孚(上海)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2 |
锦誉征信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
33 |
重庆阿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4 |
青海省征信有限公司 |
35 |
朴道征信有限公司 |
36 |
太原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37 |
浙江浙里信征信有限公 |
38 |
江西普惠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
39 |
深圳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40 |
上海市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
41 |
四川征信有限公司 |
42 |
重庆征信有限责任公司 |
43 |
辽宁金科征信有限公司 |
44 |
无锡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
45 |
宁夏征信有限公司 |
46 |
陕西省征信有限责任公司 |
47 |
浙江同信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48 |
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 |
49 |
沈阳盛京征信有限公司 |
50 |
福建省金服云征信有限责任公司 |
51 |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二、 备案时间及数量
从上图看出每年备案机构维持在10家上下,与期待大量备案机构相比,足以看出备案存在一定的难度和挑战。
三、 备案机构注册资本分布
注册资本(万) |
备案机构数量 |
1000 |
4 |
2000 |
4 |
3000 |
7 |
4000 |
2 |
5000 |
16 |
10000 |
7 |
18000 |
1 |
20000 |
3 |
34507 |
1 |
50000 |
5 |
100000 |
1 |
从上表可以看出,注册资本以5000万和10000万居多,约占一半,同时,至少也为千万,说明资本实力也是一个考核要点。
四、 资本性质
从上图看出备案机构以国资居多,达到69%。
五、 机构类型
从上图可以看出备案机构大多为地方征信平台,为26家,达50%以上。
六、 总结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2018年-2022年完成企业征信备案机构以国资为主,且为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居多。反映平台不仅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而且,具有独立的信息系统,含对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系统功能,具有归集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掌握的涉企的信息等稳定渠道,并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等明确对象。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1〕12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征信服务的通知》(银办发〔2022〕11号)明确建设地方征信平台是推动中国征信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措施,希望通过地方征信平台推动涉企信息共享,破解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等问题解决。基于此并结合《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认为2023年将是尚未完成地方征信平台备案的省市,如黑龙江、天津、河北、湖北、贵州、云南、西藏等省区建设地方征信平台及完成备案的关键年。同时,基于牌照申请服务经验,建议该类平台在申请前,积极完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评估数据合规性,确定业务模式可行性,完善数据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对外提供等内控合规制度及信息安全等,以争取一次性通过人行的审核和现场检查,早日完成备案。
另外,随着《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到今年6月末过渡期结束,建议从事征信业务而未获备案的机构早作准备,实现平稳过渡,不要影响到公司和业务发展。
作者简介:孟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