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重新备案面临哪些问题
(2022-10-29 2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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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自2020年9月16日,截至目前备案的机构为480家,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两年。同时,要求在到期日前150日-90日内,机构可提交“重新备案申请”。符合该要求的机构共为5批136家。若在到期前90日内,机构需先提交“重新备案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经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重新备案申请”。基于最近给大家聚合支付备案和重新备案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感觉重新机构面临着本次审核比第一审核需要更合规,更严格,同时,审核周期更长,若备案持续出现又影响到评级分数,当前重新备案真难啊。
重新备案机构收到反馈问题或要求汇总如下:
1. 备案申请提交后,提示“合作收单机构信息 不全面, 备案数量和登记数量不一致,不知哪些合作机构进行登记。
2. 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中需明确收单机构名称全称,确认相关合作收单机构信息已全量在系统中录入。
3. 与收单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中需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或“电子支付指令传输”,且该协议页已上传备案系统;
4.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协议该如何处置;
5. 承诺函的数据与确认收单合作机构数量不一致等。
如有聚合支付备案、重新备案及评级的同仁,或需要该方面合规顾问,请致作者18515359890(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