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理论知识梳理

专题三
【知识梳理】
1、燃烧的定义
1.1、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烟气的现象。
1.2、火焰:指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域,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会区分: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1.3、燃烧的三个特征:化学反应、放出热量和发出光亮。物质是否发生了燃烧反应,可根据这三个特征来判断。
1.4、燃烧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氧化还原化学反应,能燃烧的物质一定能够被氧化,而能被氧化的物质不一定都能够燃烧。
2、燃烧的条件
2.1、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三要素):
2.1.1、可燃物:可以燃烧的物品称为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按化学组成分:有机可燃物和无机可燃物;按物理状态分:固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气体可燃物。
2.1.2、助燃物:凡与可燃物相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也称氧化剂)。
助燃物的种类:空气中的氧(空气中含有大约21%的氧)、其他助燃物(氯、氟、氯酸钾)和含氧物质。
2.1.3、引火源:凡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能源),称为引火源(也称点火源)。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引火源通常有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机械热能、电热能、生物能、光能和核能等。
2.1.4、链式反应:有焰燃烧都存在着链式反应。
2.2、燃烧的充分条件
2.2.1、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可燃物
2.2.2、一定含量的助燃物:最低含氧量
2.2.3、一定能量的引火源:最小引燃能量;引火源的强度低于可燃物的最小引燃能量,燃烧便不会发生,不同可燃物质燃烧所需的最小引燃能量各不相同。
2.2.4、相互作用:要使燃烧发生或持续,除“燃烧三要素”彼此必须要达到一定量的要求,“燃烧三要素”还必须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燃烧也不能发生。
3、燃烧的类型
3.1、物质的燃点(自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
3.2、爆炸极限: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
3.3、爆炸极限在消防中的应用:第一,甲类生产(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和乙类生产(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第二,甲类储存物品场所(爆炸极限小于10%的气体和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和乙类储存物品场所(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4、闪点: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反之,则越小。甲类(闪点<28)、乙类(28≤闪点<60)和丙类(闪点≥60)。可燃液体:闪点≥45,易燃液体:闪点<45。
4、燃烧的产物
4.1、完全燃烧产物(完全燃烧):生成的产物不能再燃烧,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4.2、不完全燃烧产物(不完全燃烧):生成的产物还能继续燃烧,如一氧化碳、醇类、醛类、醚类等。
4.3、烟气的危害性:毒害性、窒息性、减光性、高温性、爆炸性和恐怖性。
4.4、火焰:
4.4.1、火焰的构成:焰心、内焰、外焰。
4.4.2、火焰具颜色和发光性:火焰的颜色取决于燃烧物的化学成分和助燃物的供应强度。
大部分物质燃烧时火焰是橙红色的,但有些物质燃烧时火焰具特殊的颜色,如硫黄燃烧时的火焰是蓝色的,磷和钠燃烧时的火焰是黄色的。
此外,火焰的颜色还与燃烧温度有关,燃烧温度越高,火焰就越明亮,颜色越接近蓝白色。含氧量达到50%以上的可燃物燃烧时,火焰几乎无光;含氧量在50%以下,发出显光(光亮或发黄光)火焰。如果含碳量达到60%以上,火焰则发出显光,而且带有大量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