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老子》第六十三章绝学无忧。
(2019-02-27 10: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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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老子》第六十三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畜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绝学无忧。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畜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高明撰《帛书老子校注》:“‘圣智’、‘仁义’、‘巧利’,皆人之憧憬竞逐而不可尽得者也,老子力主于‘绝’者何也?吕吉甫云:‘圣人知天下之乱始于迷本而失性,惟无名之朴为可以镇之。【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乃所以复吾无名之朴而镇之也。夫【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则不以美与善累其心矣。【绝巧弃利】,则不以恶与不善累其心矣。内不以累其心,而外不以遗其迹,则【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固其理也。盖【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不尚贤之尽也;绝而弃之,则非特不尚而已。【绝巧弃利】,不贵难得之货之尽也;绝而弃之,则非特不贵而已。人之生也,万物皆备于我矣,则有至足之富。能绝圣弃智而复其初,则其利百倍矣。【民复孝慈】,则六亲皆和,而不知有孝慈矣。【盗贼无有】,则国家明治,而不知有忠臣矣。不尚贤,使民不争;【民利百倍】,【民复孝慈】则非特不争而已。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盗贼无有】,则非特不为盗而已。’”
与高明先生商榷:前一章经文“六亲不和,案有孝慈”,言六亲不和,于是提倡孝慈。帛书甲本经文为“六亲不和,案有畜兹”,帛书乙本经文为“六亲不和,安有孝兹”,王本经文为“六亲不和,有孝慈”。勘校为“六亲不和,案有孝慈”是合适的。与下面经文“邦家昏乱,案有贞臣”,意思是连贯的,顺理成章。而这一章经文勘校为“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就显得不恰当了。虽然帛书甲本仍做“绝仁弃义,民复畜兹”,乙本仍作“绝仁弃义,民复孝兹”,王本仍作“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但是,从文义上看就有点不适当了。老子的“仁义”是指治国理政而施行的“仁”政和“义”政,不是儒家提倡的道德规范之“仁义”。老子提倡的是以“道”而行的“德”,绝弃的是“仁”和“义”。上一章老子说“六亲不和,案有孝慈”,“孝慈”不是老子所提倡的,老子所提倡的是“和”,和谐。所以老子的学说,是辩证唯物的哲学,是站在整个大自然的高度上的哲学,是“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至虚极,守静笃。”虚静无为,诚实有信,少私寡欲,淳朴敦厚,澡身浴德,修养身心的最高行为规范的哲学。儒家是以现实为基础的治世哲学。“孝慈”就是儒家的一种治世哲学。所以,在这里“民复孝慈”就有点不适合。帛书甲本“民复畜兹”。畜兹:积蓄多益。民复畜兹:谓民众复归于积蓄多益,也就是民众复归于发展生产,休养生息的安定时期。经文“绝仁弃义,民复畜兹”意思是杜绝和弃除“仁”政和“义”政,坚守以“德”政治理邦国,使民众复归于发展生产,休养生息的安定时期。此义与“民利百倍”,“盗贼无有”正相吻合。因此,经文应从帛书甲本,勘校为“绝仁弃义,民复畜兹”。一孔之见,还请高明先生及各位专家学者斧正。
畜:《说文解字注》(畜)田畜也。田畜谓力田之蓄积也。货殖列传曰:富人争奢侈,而任氏独折节为俭,力田畜。田畜人争取贱贾,任氏独取贵善,非田畜所出弗衣食。艸部曰:蓄,积也。畜与蓄义略同。畜从田,其源也;蓄从艸,其委也。《康熙字典》:又积也。《礼·月令》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注》始为御冬之备。又《内则》子妇无私货,无私畜。
兹:《说文解字注》(兹)艸木多益也。诗小雅:兄也永欢。毛曰:兄,兹也。戴先生毛郑诗考正曰:兹今通用滋。说文兹字说云:艸木多益。滋字说云:益也。韦注国语云:兄,益也。诗之辞意言不能如兄弟相救,空滋之长欢而已。
利:《说文》铦也。从刀和,然后利,从和省。易利者,义之和也。又私利也。《庄子·骈(pian片)拇篇》小人以身殉利。又《礼·坊记》先彩而后礼,则民利。《注》利犹贪也。又如:利心(利欲之心)、利端(利欲的端绪)、利色(私利与情欲)。利,在此指利欲,私利和私欲。
绝圣弃智:绝圣就是不尚贤,不推崇贤能之人,使民不争;弃智就是弃除智谋,以“智”治国,帮之贼,不以“智”治国,邦之德。
绝仁弃义:杜绝和摒弃以“仁”政和“义”政治国,坚守以“道”而行,以“德”政治国。
绝巧弃利: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绝不使用机谋和巧诈,摒弃私利和欲望。就是少私寡欲,淳朴敦厚,诚实有信,以民为本。
盗贼无有:此盗贼是广义的盗贼,是指社会各种以获利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统治者治国理政要做到不尚贤,使民不争;以不智治国,就是不要用智谋治国理政。以智治国,帮之贼;不以智治国,邦之德。这样的政治就是“德”政,使民众专心生产,就会获利颇丰,可以达到百倍的收益。民富而国强。此之谓【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治国理政不要下滑到“仁”政和“义”政,要坚守以“道”而行的“德”政,使民复归于发展生产,休养生息的安定时期,积蓄财富和力量,民安而国富。此之谓【绝仁弃义,民复畜兹。】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绝不使用机谋和巧诈,摒弃私利和私欲;邦国之内盗贼就会无有,盗国盗民,盗财盗名之贼就没有了立足之地。民和而国安。此之谓【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高明撰《帛书老子校注》:“帛书甲、乙本经文相同,与今本之主要差别是:首句‘此三言也’,今本多作‘此三者’。所谓‘三言’,系指前述之‘圣智’、‘仁义’、‘巧利’而言。虽说‘三言’、‘三者’谊同,但从文义分析,当从帛书甲、乙本作‘三言’更为准确。吕吉甫云:‘圣智也,仁义也,巧利也,此三者以为文而非质,不足而非全,故绝而弃之,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乃其所属也。’于省吾谓‘为’字通‘伪’,如云:‘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又说:“丝未染色者为‘素’,木未雕琢成器者为‘朴’,皆指物之本质和本性。老子以此为喻,教人少私寡欲,以复其本。吕吉甫云:‘【见素】则知其无所与杂而文;【抱朴】则知其不散而非不足。素而不杂,朴而不散,则复乎性。外物不能惑而少私寡欲矣。少私寡欲而后可以绝学之至道也。’”
又说:“蒋锡昌云:‘按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河上公注:【学,谓政教礼乐之学也。(日益)者,情欲文饰,日以益多。(道)谓自然之道也。(日损)者,情欲文饰,日以消损。】此【学】与彼【学】谊同,即河上所谓【政教礼乐之学】,如【圣】、【智】、【仁】、【义】、【巧】、【利】是也。庄子田子方:【始吾以圣智之言、仁义之行为至矣;吾闻子方之师,吾形解而不欲动,口钳而不欲言。吾所学者,直土梗耳。】庄子所谓【学】,亦指【圣智】、【仁义】而言,与老子同,可资参证,盖【为学】与【为道】,立于相反之地位;【为学】即不能【为道】,【为道】即不能【为学】。唯【绝学】而后可以【为道】,唯【为道】而后天下安乐,故曰【绝学无忧】也。’”
文:本义,花纹、纹理。引申为,美德、文德。《易·坤卦》文在中也。《疏》通达文理。《史记·礼书》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以归太一,是谓太隆。又《礼·乐记》利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注》文,犹美也,善也。又《礼·礼器》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
令:本义,发布命令。又通命。命名。《管子》昔黄帝以其缓急作五声,以政五钟。令其五钟:一曰青钟大音,二曰······。
此三言,作为一种德行还显得不够明确,不便于施行。因此,命名此三言,还有其所属:其行为就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其根本宗旨就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此之谓【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绝学无忧。
“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可以称为“绝学”。“绝学”就是弃、绝的学问,弃绝那些不以“道”而行的行为。“闻道日损”损的也是,不以“道”而行的行为。因此,“绝学”正合于“道”。合于“道”就无忧。所以,做到了“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之“绝学”就能够无忧无虑,无灾无祸。此之谓【绝学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