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几页陈寅恪
(2018-09-08 04: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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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那些自认在研究“陈寅恪的学说”的人,在多大程度上能算读过陈寅恪呢?
陈氏作品中,有人觉得《元白诗笺证稿》是比较容易懂的,“以诗证史”更是成了所谓“范式”。至于陈先生曾经“证”出了什么,恐怕至今都是一笔糊涂账吧。
下面仅就此书“第一章长恨歌”略作笺记,权当尝鼎一脔。
其中抄袭《中国小说史略》的内容,我在《陈寅恪不愿提鲁迅的缘由》一文中列举过,这里不再重复。还有关于杨贵妃是否处女入宫的问题,因为陈先生的文字太长,也暂不涉及。
引录时不免会有省略,原文具在,我无意曲解陈先生的意思。
一、陈先生原文(《元白诗笺证稿》页3,三联书店,2015年):
芒洛冢墓遗文肆编叁安师墓志云:
君讳师,字文则,河南洛阳人也。十六代祖西华国君,东汉永平中,遣子仰入侍,求为属国,乃以仰为并州刺史,因家洛阳焉。
又康达墓志云:
君讳达,自(字?)文则,河南伊阙人也。
囗以囗
因家河囗焉。
今观两志文因袭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一至若此,则知非大事创革不可。
察按一:
陈先生引用的《芒洛冢墓遗文四编》(罗振玉辑)共有唐代墓志206篇(卷二70篇、卷三79篇、卷五37篇、卷六20篇),陈先生挑出两篇,其中有几十个字“因袭雷同”,能代表在韩愈之前唐文的“公式化”吗?
这里不妨把《康达墓志》陈先生省略了的部分补出来:
君讳达,自文则,河南伊阙人也。十六代祖西华国君,东汉永平中,遣子仰入侍,求为属国,囗以囗为并州刺史,因家河囗焉。(《历代碑志丛书》第14册页603,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另《安师墓志》见同书页593)
两个人有同一个始祖,墓志上当然会有“因袭雷同”的部分(前后文其实大不一样)。陈先生通过省略让读者看不到“因袭雷同”的原因,这是为了讨论问题吗?
唐代的文章作手,年辈在韩愈之前比如钱基博先生《中国文学史》所举的,有唐太宗、魏征、王绩,有王杨卢骆,有沈宋,有陈子昂、刘知几,有苏张、李杜、王孟、高岑、萧李等等,这些人岂能被“因袭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代表?
假如要以墓志作为例证,那陈先生所标举的韩愈“大事创革”,成绩就接近于零,证据恰恰就是《芒洛冢墓遗文》中的墓志,在韩愈之前与之后,根本就没什么两样,一直是那么多姿多彩,当然也一直有“因袭雷同”。正如我们现在搜索“陈师曾”与“陈寅恪”,一定也会发现“因袭雷同”的部分,然而,有什么“可笑”的?
比如有人要论证今日文章的衰敝,那当然是可以的,可是偶然找两份介绍信或者悼词为证,那叫乱扯。
至于陈先生引用的书,他自己是否有耐心浏览一遍,那从来就是个问题。
二、陈先生原文(《元白诗笺证稿》页6):
而李氏之莺莺歌,其诗最后数语亦为:
察按二:
这个例子关系到陈先生的一种法术,颇似孙悟空拔一根猴毛说声“变”,于是“学问”就出来了。
陈先生说:“‘语’字从《董解元西厢》本,他本作‘路’。”仿佛他还擅长校勘,其实这话包含着多重常识性的错误。
世传李绅的《莺莺歌》(《全唐诗》卷四百八十三)看起来像个残篇,只有八句,如下:
伯劳飞迟燕飞疾,垂杨绽金花笑日。绿窗娇女字莺莺,金雀娅鬟年十七。黄姑上天阿母在,寂寞霜姿素莲质。门掩重关萧寺中,芳草花时不曾出。
大约过了400多年,到了《董解元西厢记》中,这诗忽然多出了几段,《全唐诗续补遗》卷六称之为“《莺莺歌》逸句”,便是从《董解元西厢记》中辑出的。所以严格说来,这几段诗并无“他本”。至于这是李绅的原作还是董解元的续补,已经无从判断。
见于《董解元西厢记》卷四的那四句是:
诗中报郎含隐语,郎知暗到花深处。三五明月当户时,与郎相见花间路。(凌景埏校注本《董解元西厢记》页91,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
最末一个字本来就是“路”(凌先生取校的版本是比较多的,此字无作“语”者)。我相信,任何一个值得一读的版本,都不可能是陈先生所“从”的“语”字。
道理很简单,仅仅就用字而言,前面刚写了“诗中报郎含隐语”,怎么会接着又“与郎相见花间语”?——而且这句子根本就不通。以诗相约,“三五明月当户时”说时间,“与郎相见花间路”说地点。
歌行一体在格律上虽然比较自由,句尾同字相犯却是大忌。王维的《横吹曲辞·出塞》句尾两用“马”字,明人王世贞评论说:
“居庸城外猎天骄”一首,佳甚,非两“马”字犯,当足压卷。然两字俱贵难易。或稍可改者,“暮云”句“马”字耳。(《艺苑卮言》卷四)
我们替李绅或者董解元想一想,“与郎相见花间语”算什么佳句,倒会吝于一改吗?
好好四句诗,陈先生要节外生枝制造出一点“学问”,仿佛可以吓唬一下外行,却见出自己未必是内行。
另举类似的例子印证一下。陈先生在《吐蕃彝泰赞普名号年代考(蒙古源流研究之一)》一文中,提到“文津阁本及坊刊本汉译蒙古源流”后说:
“又此二本持字俱作特,乃误字,而先后校此书者,皆未改正。”(《金明馆丛稿二编》页115)
陈先生提到的“持松垒”的“持”字,“文津阁本”(卷二页6)不误。——他说的“先后校此书者”,当时所涉及是王国维先生,而王先生用的底本正是“文津阁本”,当然也不误。
陈先生所谓的“坊刊本”原就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天下的“坊”那么多,既然你要批评别人的错误,总得指明是哪一“坊”刊的吧?
比如爪哇国有一个刊本,“校此书”的王先生没见过或者觉得用不着,又怎么会去“改正”?
陈先生一边抄袭王国维先生遗稿,一边凭空给王先生制造“错误”,最后,当然是由陈先生亲自来“改正”。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陈先生既然批评了这个所谓“坊刊本”,可他引《蒙古源流》偏又要用这“坊刊本”,而且不作任何说明。(《金明馆丛稿二编》页110)
假如一个人放着较好的版本不用,故意选择或者凭空臆造一个坏本子来“勘校”,进而还要鄙薄他人未能“改正”,那不是透着无聊吗?
《陈集》中类似的例子尽多,不妨再补充一个简单点的。
《旧唐书·白居易传》:“(大和元年)九月上诞节,召居易与僧惟澄、道土赵常盈对御讲论于麟德殿。居易论难锋起,辞辨泉注,上疑宿构,深嗟挹之。”
陈先生的批语是:“白集有此文,然则本是宿构也。”(《陈寅恪集·读书札记一集》页265)
《白居易集》我说不上熟,可是找了不下三遍,“与僧惟澄、道土赵常盈”论难的“此文”,却实在找不到。
退一步说,即令白集确有“此文”,又何从判断其“本是宿构”呢?难不成《盐铁论》中的文字是贤良、文学、大夫们事先都写好了,到会议上再各自背出来?
频繁显摆这种无中生有的“学问”,而不自知其荒唐可笑,陈先生是不是让一帮没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人惯坏了?
三、陈先生原文(《元白诗笺证稿》页6~7):
如昌黎集贰壹石鼎联句序及诗,即当时流行具备众体之小说文也。
……复次,洪氏韩公年谱云:
或谓轩辕寓公姓,弥明寓公名,盖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刘侯虽皆公门人,然不应讥诮若是之甚。且言弥明行貌声音之陋,亦岂公自词耶?而列仙传又有弥明传,要必有是人矣。
朱子考异云:
今按此诗句法全类韩公。而或者所谓寓公姓名者。盖轩辕反切韩字,……若列仙传,则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著之,尤不足以为据矣。
寅恪案:朱子说甚谛,其深识当时文章体裁,殊非一般治唐文者所及。故不嫌骈赘,并附于此,以资参校。
察按三:
陈先生说的“昌黎集贰壹”(《昌黎集》卷二十一),仿佛他一直用的是宋刻本,其实未必。
韩愈的诗文,代有注家。清人方世举和马其昶的注本是陈先生最易得的。
下面录《石鼎联句诗》马其昶注:
《年谱》云:或谓轩辕寓公姓,弥明寓公名,盖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刘侯虽皆公门人,然不应讥诮若是之甚。且言弥明行貌声音之陋,亦岂公自谓耶?而《列仙传》又有《弥明传》,要必有是人矣。今按此诗句法全类韩公。而或者所谓“寓公姓名”者。盖“轩辕”反切“韩”字,……若《列仙传》,则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著之,尤不足以为据矣。(《韩昌黎文集校注》上册页333,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参看方世举《韩昌黎诗集编年笺注》下册页440,中华书局,2012年)
“学问”前人已经为陈先生预备好了,抄下来就是。——查一下旧注,这是急时抱佛脚就可以办到的事。
陈先生谈事情之所以老是会跑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抄起来没有节制。这样的“旁征博引”,我认为越少越好。
四、陈先生原文(《元白诗笺证稿》页21~22)
歌云: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兹止论赐浴华清池事。按唐六典壹玖温汤监一人正七品下注略云:
……
又丞一人从八品下注云:
……
寅恪案:温泉之浴,其旨在治疗疾病,除寒祛风,非若今世习俗,以为消夏逭暑之用也。此旨即玄宗亦尝自言之,如……
皆可为例证也。中唐以后以至宋代之文人,似已不了解斯义。故有荔枝香曲名起原故事之创造,及七夕长生殿私誓等物语之増饰。今不得不略为辨正。盖汉代宫中即有温室,如汉书孔光传所谓,“不言温室树。”者是也。
察按四:
这段文字与陈先生的下文联系紧密,这里先只说所谓“不言温室树”。
陈先生的“渊博”,表现在可以把书证弄得密密麻麻,当然就会有人一边惊佩一边头皮发麻。
有一个问题是,陈先生引书,为何从来不打书名线(现在是用书名号)呢?
比如吕思勉先生、陈垣先生的引证,不是让人看得清清楚楚吗?
我不想猜测陈寅恪先生对此是否有深谋远虑,但让人看清楚,对陈先生肯定是大大不利的。
比如我曾提到过陈先生不知道“鸱鸮”、“金縢”是《诗》《书》中的篇名,即如上面例三中的“朱子考异”,是“朱子《考异》”?还是“《朱子考异》”?陈先生没有闲工夫去核对,当然是“朱子考异”最稳妥。
再比如陈先生下文提到的“庾信王褒为温汤作碑文事”(页23)等等,只要临时去翻一下类书就可以凑一大堆(参看《初学记》卷七地部下“骊山汤第三”、《艺文类聚》卷九水部下“泉”字门),陈先生不过是故意分开抄成了一条条而已。
旧注、类书、工具书,是陈先生书证的主要来源。陈先生在抄录的时候不但很少复核原书(抄得多嘛),有时甚至连正在抄的书,上下文也没耐心去看明白,若是打书名线,岂不是给自己出难题?
现在来看“温室”。
《汉书·翼奉传》载翼奉上疏说:“(其时)未央宫又无高门、武台、麒麟、凤皇、白虎、玉堂、金华之殿,独有前殿、曲台、渐台、宣室、温室、承明耳。” 又《汉书·京房传》:“上令公卿朝臣与房(京房)会议温室。”(颜注:“温室,殿名也。”)
可见“温室”(殿名也)是汉初未央宫最早的六殿之一,是“公卿朝臣”议事的地方。——与“温泉之浴”以及陈先生下文说的“沐浴之所”完全挨不上。
《汉书·孔光传》说:
(孔光)凡典枢机十余年,守法度,修故事。……有所荐举,唯恐其人之闻知。沐日归休,兄弟妻子燕语,终不及朝省政事。或问光:“温室省中树皆何木也?”光嘿不应,更答以他语,其不泄如是。
这就是“不言温室树”的典故,意思是孔光不私下谈朝廷政事,连温室殿中有什么树都不泄露。
假如陈先生读过《汉书》,或者仅仅读过《孔光传》,又怎会在谈“温泉之浴”时扯出这个典故?
陈先生自认“不能读三代两汉之书”,可是唐朝的事是津津乐道的,他不是正在讲唐诗吗?
《旧唐书》卷六十二《杨恭仁传附杨师道传》云:
恭仁少弟师道,……性周慎谨密,未尝漏泄内事,亲友或问禁中之言,乃更对以他语。尝曰:“吾少窥汉史,至孔光不言温室之树,每钦其余风,所庶几也。”
这事又见于《白孔六帖》卷二十九“谨”字门“孔性周谨”条:
杨师道性周谨,未尝语禁省事,尝曰:“吾读《孔光传》,想其余风,或庶几云。”(《白孔六帖》卷二十九页10,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影印四库全书本)
又同卷“慎”字门有“不言温树”(页13)条即略述孔光事,其上两条则分别是“君不密则失臣”、“慎以避祸”。
因为唐朝开国之际事多机密,所以参预枢机者必须守口如瓶且不杂私心,这也是太宗用人的标准之一。
比如房玄龄一度被遣归,长孙皇后临终时提醒太宗:“玄龄事陛下最久,小心谨慎,奇谋秘计,皆所预闻,竟无一言漏泄,非有大故,愿勿弃之。”(《旧唐书》卷五十一《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传》)后来房玄龄复得大用。
即以杨师道为例,后来也曾因为挟私获谴降职,前引《旧唐书》其本传云:“(贞观)十三年,转中书令。太子承乾逆谋事泄,与长孙无忌、房玄龄同按其狱。师道妻前夫之子赵节与承乾通谋,师道微讽太宗,冀活之,由是获谴,罢知机密。”
由此可见,陈先生把“不言温室树”这个典故用得牛头不对马嘴,不单疏于《汉书》,就是对唐太宗一朝的史事怕也未必有多么熟吧。
不妨再补充后面的一个例子,陈先生谈到元稹的出身时说:
如康骈剧谈录(参唐语林陆补遗。)略云:
元和中李贺善为歌篇,为韩愈所知,重于缙绅。时元稹年少,以明经擢第,亦工篇什,尝交结于贺,日执贽造门。贺览刺不答,遽入,仆者谓曰,明经擢第,何事看李贺?稹惭恨而退。(《元白诗笺证稿》页87)
陈先生“略云”的“略”,有时是大略,有时是省略。陈先生的引文向来是不嫌冗赘的,一旦他愿意“略”,一般就是原文对他来说不大好懂或者不容易点断的时候,所以一般也就会把原文“略”得面目全非。
与陈先生的“略云”对应的康骈原文是:
元和中,进士李贺善为歌篇。韩文公深所知重,于缙绅之间每加延誉,由此声华藉甚。时元相国稹年老,以明经擢第,亦攻篇什,常愿交结贺。一日,执贽造门。贺览刺不容,遽令仆者谓曰:“明经擢第,何事来看李贺?”相国无复致情,惭愤而退。(《剧谈录》卷下页31“元相国谒李贺”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山海经(外二十六种)》本)
对照一下,是不是容易点错的地方都被陈先生改过了?然而又添加了改出来的错。是李贺“遽令仆者”,陈先生改为元稹“遽入”。李贺不接纳,元稹居然会强行闯入,未免太不斯文。
原文是元稹“年老”,陈先生改成了“年少”。而元稹“以明经擢第”正在15岁(实岁14,两《唐书》所记的照例是虚岁)。假如元稹(778~831年)在这个年纪(古人过此就不能算“年少”了)去拜谒李贺,小他十二三岁的李贺(791~817年)学没学会走路?
读过一点唐诗的人总会大致有一个印象,李贺于韩愈是明明白白的晚辈,而韩柳、元白却接近平辈。陈先生正在谈“古文运动”、“笺证”元白诗,改编出一段故事,居然连这些大名鼎鼎的人的年辈都不甚了了,还凭什么批评别人“未必真见第一等材料而详考之也”?
五、陈先生原文(《元白诗笺证稿》页22~23)
倭名抄佛塔具之部云:
温室,内典有温室经。今按温室,即浴室也。俗名由夜。温泉一名汤泉。百病久病人入此水多愈矣。
寅恪案:今存内典中有北周惠远撰《温室经义记》一卷,(《大正藏》壹柒玖叁号。)又近岁发见敦煌石室写本中亦有唐惠净撰《温室经义记》一卷,(伦敦博物院藏斯坦因号贰肆玖柒。)此经为东汉中亚佛教徒安世高所译。(即使出自依托,亦必六朝旧本。)其书托之天竺神医耆域,广张温汤疗疾之功用,乃中亚所传天竺之医方明也。颇疑中亚温汤疗疾之理论及方法,尚有更早于世高之时者,而今不可详知矣。
察按五:
这段与上段文字是紧接着的。
陈先生研究佛典,那是1923年在《与妹书》中就广告过的。这一段文字可以算陈先生提供的一个样品。
陈先生提到了《温室经义记》和《温室经疏》,这不过是目录学上的一点小窍门,所谓“其书托之天竺神医耆域,广张温汤疗疾之功用,乃中亚所传天竺之医方明也。”正好可以证明陈先生是没读过在那里信口开河。——所以“此经”本经叫什么陈先生反而不提。
明末高僧智旭所撰《阅藏知津》卷三十一著录有《佛说温室洗浴众僧经》,有小字注云:三纸欠,南莫北短,后汉安息国沙门安世高译。其下的简介是:
耆域请佛及僧洗浴,佛言当用七物,除去七病,得七福报。(《阅藏知津》下册页687,中华书局,2015年)
这经书不到3页纸,我手边没有,在网上查到《大乘单译经》(第383部)本,其中所记耆域发言的部分是:
耆域长跪,白佛言:“虽得生世,为人疏野,随俗众流,未曾为福。今欲请佛及诸众僧菩萨大士入温室澡浴。愿令众生长夜清净,秽垢消除,不遭众患。唯佛圣旨,不忽所愿。”
就只这么几句话,哪里有什么“广张温汤疗疾之功用”的“天竺之医方”?
其实即令不读原文,也可以知道陈先生的话不着边际。因为,一、既然是“佛说”的经,怎么可能“其书托之天竺神医耆域”?二、佛是佛经中唯一的主讲(例外的恐怕只有《维摩诘所说经》),哪能由得外道的“神医”夸夸其谈?难道全知全能的佛还需要向别人学医吗?
陈先生老早就闹着要买“西藏文正续藏两部,及日本印中文正续大藏”(《金明馆丛稿二编》页355),及至二三十年过去,一神侃起来,连一点佛学常识都远走高飞了,陈先生莫不是要用《正续大藏经》搞装修?
至于陈先生下文硬要把汉之“温室”、唐之“浴堂殿”与“温汤疗疾之胡风”扯到一起,其实,就算是“温室洗浴”,岂不闻早就有所谓“汤沐之邑”(《礼记·王制》)?——这“汤沐”原本就是温水泡澡的意思。
中国到处有温泉,倘若泡个澡还要先等“天竺之医方”到来,窃恐秦皇汉武无此耐心也。(《汉武故事》:“骊山汤,初始皇砌石起宇,至汉武又加修饰焉。”)
六、陈先生原文(《元白诗笺证稿》页24):
总而言之,温汤为疗疾之用之主旨既明,然后玄宗之临幸华清池,必在冬季或春初寒冷之时节,始可无疑。而长生殿七夕私誓之为后来增饰之物语,并非当时真确之事实一点,亦易证明矣。
察按六:
这一段需要谈陈先生的“证明”。
证明,《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
陈先生“证明”了什么?
东扯西拉、条理混乱地抄了一些自己也未必熟悉的材料,忽然就“温汤为疗疾之用之主旨既明”了,这是“证明”吗?
即使“温汤为疗疾之用之主旨既明”,陈先生想进一步证明“长生殿七夕私誓之为后来增饰之物语,并非当时真确之事实”也是不可能的。
比如只需一个简单的问题就可以使陈先生的“无疑”变为可疑,泡温泉固然可以疗疾,那么不为疗疾就不能去泡吗?
何况就算是疗疾,就一定得在“冬季或春初”吗?
至于什么典章制度,什么“温汤为疗疾之用之主旨”,管得住唐明皇那天要去会杨贵妃吗?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诗句是否对应着“真确之事实”,不是陈先生的“史料”可以证明的,因为推导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错。
一个历史学的从业人员,如果老是要去证明一些不可证明的东西,那本身就意味着知识缺陷。
比如白居易写一句“江州司马青衫湿”,陈先生的案语是“此句为世人习诵,已为一口头语矣。然一考唐代文献,则不免致疑”。
“致疑”之后,“考”(照例是要抄类书的)出来的结果却是,原来白居易当时就应该着青衫:“乐天此时止为州佐,固唯应以将仕郎之阶品著青衫也。”(《元白诗笺证稿》页60~63)
这是哪门子的“考”?
青衫可以是便服,是个读书人就可以穿。即使白居易按官阶可以着绯,难道还能写“江州司马绯衣湿”?“浔阳江头夜送客”,“移船相近邀相见”听商人妇弹琵琶,穿一身官服做什么?申请麻烦吗?
既然陈先生要这么“考”,是不是先得“证明”白居易当时一定要穿官服?
还有更妙的是陈先生对元稹的批评:
姑不必论其始乱终弃之非多情者所为,即于韦丛(察按:元稹亡妻名。),其三遣悲怀之叁云:
唯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所谓“常开眼”者,自比鳏鱼,即自誓终鳏之义。其后娶继配裴淑,已违一时情感之语……(《元白诗笺证稿》页91~92)
一个人思念亡妻,“终夜常开眼”,跟“鳏鱼”有什么相干?你不闭眼,鳏鱼也不闭眼,所以你是要做鳏鱼,这逻辑相声中经常有。“自比鳏鱼”犹嫌不足,陈先生还要进一步解读为元稹发誓不再娶,“即自誓终鳏之义”。
这哪里是“以诗证史”,这是在给马三立先生写本子。
不觉打到了早该打住的长度,忽然瞥见《陈寅恪集》封面印着十个字,感到这真是很好的创意,因为每一个容易忘记的读者都可以就此复习三遍:
独——立——之——精——神
自——由——之——思——想
独——立——之——精——神
自——由——之——思——想
独——立——之——精——神
自——由——之——思——想
好了,这下大家可以读《陈寅恪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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