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省投资移民工签申请被拒,理由是商务计划不能给加拿大带来经济利益
(2023-04-22 11:40:12)| 分类: 投资移民 |
申请人来自中国,希望通过萨省投资移民项目移民加拿大。已获得萨省企业家移民工签支持函,但在申请工签时(C11),申请被拒。签证官拒签理由如下:
工签支持函不是省提名。C11签证需要签证官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eligibility)。申请人在其商务计划书及其它支持文件中,需要使签证官相信,申请人可以在加拿大建立和运营一个成功的企业,是否能给加拿大当地带来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significant economic, social or cultural benefit)。
Eligibility (R205 (a))检查的标准为:
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 申请人能否胜任?
- 申请人在承诺的投资项目上,已有一些实质性进展?
- 申请人是否有详细合理的计划,包括:资金来源及安排、场地租赁、雇佣当地人员、公司注册等?
significant economic, social or cultural benefit的检查标准为:
- 刺激当地经济(如创造就业岗位、在边远地区投资、投资一个促进加拿大产品出口的公司等)。
- 能提升加拿大的工业水平(如发展新技术、创新产品、或提升加拿大当地人的技能等)
申请人在其商务计划书中,并没有说明如何对投资企业进行日常运营,申请人新企业计划只雇佣一个兼职的当地人,看不出来这种投资,对当地经济有何益处。
签证官怀疑申请人没有真实的投资意向,而是想借用C11签证进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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